社保局报销生育险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报销 生育保险 需要材料及需要什么手续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所需材料 根据《成都市 生育 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需要出示以下材料 (一)女职工享受 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 书、 身份证 、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 出生证 或其它 医学证明 、 婚姻证明 。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 户籍 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申领 计划生育 手术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四)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3.申报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除需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 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 委托书 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五)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 二、报销流程 1.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持报销所需材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3.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4.单位经办人员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5.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资金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报销生育保险需要材料及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