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业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
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公司与业主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平等的契约关系,双方以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和内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或其他开发商的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物业费的收取应从业主收到房屋通知书之日起算,而不应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房日期起算。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交房,因此延迟交房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确切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6、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