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比赛规则
台球比赛规则如下:
台球的基本规则:开球权应该在第一局就确定了。两名球员用同样的母球沿着开球线打底岸。篮板后,谁的球最靠近顶岸区域,谁就拥有开球权。需要注意的是,母球不能打两个长岸或者故意进包,但必须反弹一次并超过中线,否则会自动放弃开球权。
开球时如果包里有球,无论数量、颜色、顺序,开球方都可以继续击球,并有权继续选择球的类型。击打主球(从头到尾用球杆直接击打的球,用球运动的力量击打其他球得分。这个球叫“主球”,或“母球”)。台球杆的杆头不能连续碰到主球两次。
在台球的比赛中,双方都要选择一个颜色的球作为自己的目标球,然后将8球击入袋中获胜。如果一方错误地将8号球击入袋中,或者将8号球击出台面,则意味着另一方获胜。
在击台球的过程中,不需要为每一次击球指定兜球或兜口,在击球过程中也不存在犯规,目标球最后进入兜口,球员可以继续击球。
摆球:目标球摆成三角形,顶角的球置于“置球点”上,8号球位于三角形的中心,三角形的底边两端分别放置一颗全色球和一颗花色球,其它目标球随意摆放,但必须彼此紧贴。
比球:比球是比赛中用来决定开球顺序的第一次击球。比球获胜的选手获得开球选择权。裁判会将两颗球分别放置在开球线后,两名选手在大约同一时间击球并使其接触顶库(靠近置球点一侧的短库)后返回,球停止时更靠近底库(靠近开球线一侧的短库)的一方获得比球胜利。
开球:开球时,开球方将主球置于开球线后出杆击球后,必须至少有1目标球进袋或有4目标球碰触库边。
击球:选手击球后,主球最先碰触的球必须是其选定的那组目标球,如其球组的目标球已全部进袋,则应首先击中8号球。选手击球后,若没有目标球入袋,须至少有1颗球碰触库边(含主球)。选手击球后,未入袋的目标球和主球必须停留在台面上。
如有任何目标球跳离台面均被视为合理消失,不再重置于台面。击球过程中(包括出杆前后),击球者除杆头以外的身体任何部分(包括服饰)、器材(包括杆身、架杆、巧克等)均不得碰触台面上的任何球。在一次击打过程中,杆头不能碰触主球两次以上(含两次)。
贴球:主球与台面上要击打的目标球相贴时,选手击打主球后,必须使该目标球移动,且出杆方向没有限制,但击打动作必须明显。目标球与库边相贴时,主球击打该目标球后,该目标球必须离开库边后再次碰触库边或有其他球(包括主球)碰库边或有目标球入袋。
击打8号球:当选手击打8号球时,只要8号球未进袋也没有跳离台面,即使犯规或主球入袋都不算输掉该局,此时对手获得自由击球权。
球组混淆:当球组已确定,如果一名选手错误地击打对方球组中的球,该犯规必须在他进行下一次击打前被宣判。当任一选手或裁判意识到球组已被双方错误地交换击打时,该局即刻停止并由原开球选手重新开球。
输局:选手如果违反以下规定则输掉该局:
击进8号球同时犯规(开球时除外)选手将本组最后一颗目标球击打入袋的同时击进8号球。
将8号球击离台面。选手还未将本方目标球全部击进球袋前就将8号球击进袋。
僵局:如果裁判判断发生僵局或可能发生僵局时,他应提议选手重新开球。
但如果有选手拒绝,裁判将允许比赛继续一段时间,裁判会让双方再各出三杆或依其判断而另作决定。如僵持局面仍未被打开,裁判将宣布僵局并摆球重新开始此局比赛,由原开球选手重新开球,原击球顺序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