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回答
展开全部
骑电动车过斑马线。和正常执行的机动车发生了碰撞。如果没有信号灯的话,电动车也属于非机动车过斑马线的时候。机动车应该礼让。但同时电动车也要下车推行。因此这个事故是电动车骑行横过马路。机动车是直行,那么责任就划分为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电动车因为没有下车推行,承担次要责任。 机动车一方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的规定。 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非机动车一方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的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非机动车一方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的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75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