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三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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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建立生育补贴。女性走出家门从事社会工作,获得劳动报酬,这是男女平等、女性地位提高的社会基础。生育三胎必然加剧女性兼顾家庭和事业两难的选择,怀孕、生产、养育对女性身体健康的损伤,降低了女性从事社会劳动,获得报酬的机会,必然降低女性在家庭的话语权。中国的新婚姻法对女性权益的保障力度很弱,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女性可能净身出户;且在离婚时考量男女双方的收入,女性很难获得孩子的监护权。没有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保障,指望男性良心补偿,必然使女性再次陷入弱势的深渊。女性生育安全感的缺失,势必使愈演愈烈的高彩礼再上新高度,男性娶妻雪上加霜。两性双输。鉴此,国家应建立生育专项补贴,包括营养补贴、教育补贴等等。补贴额度应达到单亲妈妈独自带孩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准,从经济上给予女性生育的底气。
第二,重新定义男女平等,从社会舆论上造势,把女性在人自身生产上的特殊贡献与男女在物质生产的贡献放到平等地位。婚姻起源于男女在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中的利益互补。女性在人自身的生产上先天性占有优势资源,在靠体力劳动时代男性因体能的优势在物质生产上占有优势资源。两性占有资源的差异的平等交换,婚姻产生。男性得到明确的后代,女性得到男性的物质让渡,男女双赢。我们现在定义的男女平等,是忽略女性在人自身生产上的贡献的畸形的男女。单从物质生产贡献大小来定义的男女平等,恰恰是最大的男女不平等。女性的生育是艰苦的劳动,健康损耗、生命危险、长期的失眠抑郁……不是社会劳动所能比拟的。这项劳动无工资收入,还常常被责备为吃闲饭、靠男人养。如果不能在社会舆论上肯定生育劳动与物质生产劳动的平权,三孩政策一定会导致女性地位一落千丈。
第三,尝试放开单身生育,实行包容性生育政策。女性从事有报酬的社会工作,释放出半边天的劳动力,这是社会的巨大进步。但是,从事社会工作必然挤占女性巨大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博士、学者等高知识女性,她们选择了事业,没有意愿进入婚姻,但有生育意愿。我们应该在法律和政策上营造宽容的社会环境,尊重多元化的生活方式,允许她们通过技术手段和其他合法的方式单身生育。
第二,重新定义男女平等,从社会舆论上造势,把女性在人自身生产上的特殊贡献与男女在物质生产的贡献放到平等地位。婚姻起源于男女在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中的利益互补。女性在人自身的生产上先天性占有优势资源,在靠体力劳动时代男性因体能的优势在物质生产上占有优势资源。两性占有资源的差异的平等交换,婚姻产生。男性得到明确的后代,女性得到男性的物质让渡,男女双赢。我们现在定义的男女平等,是忽略女性在人自身生产上的贡献的畸形的男女。单从物质生产贡献大小来定义的男女平等,恰恰是最大的男女不平等。女性的生育是艰苦的劳动,健康损耗、生命危险、长期的失眠抑郁……不是社会劳动所能比拟的。这项劳动无工资收入,还常常被责备为吃闲饭、靠男人养。如果不能在社会舆论上肯定生育劳动与物质生产劳动的平权,三孩政策一定会导致女性地位一落千丈。
第三,尝试放开单身生育,实行包容性生育政策。女性从事有报酬的社会工作,释放出半边天的劳动力,这是社会的巨大进步。但是,从事社会工作必然挤占女性巨大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博士、学者等高知识女性,她们选择了事业,没有意愿进入婚姻,但有生育意愿。我们应该在法律和政策上营造宽容的社会环境,尊重多元化的生活方式,允许她们通过技术手段和其他合法的方式单身生育。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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