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期间离职证明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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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的离职证明可以写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入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等,最后写明日期,加盖单位印章。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单位须按劳动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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