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转为一般纳税人
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变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如下:1、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务局将强制要求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2、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企业,需要当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的下个月强行转为一般纳税人;3、自愿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变为一般纳税人时,应向区(分)局、基层分局的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连同证明材料呈交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对同意认定申请的,申报管理科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制发《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小规模纳税人升级成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在时间上没有任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