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9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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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8 日上午,《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暨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民中心多功能厅举行,从政府部门、垃圾分类先行者、各行各业、市民个人四个角度进行展现,采用"数"说深圳、志愿先行、庄严承诺和积极参与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告:"垃圾分类,深圳准备好了"。同一时间,深圳十区(新区)也举办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启动仪式,通过市区联动上下发力,共同迎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的到来。
深圳全面准备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深圳的垃圾分类,即将进入"强制时代",如何完成这道"选择题"到"必答题"的转变呢?影片《垃圾分类,深圳请回答》,展示了深圳这些年着力建设法规标准、分流分类、宣传督导和责任落实四大体系,推动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治理,初步建立了全要素、全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活动现场,市城管部门向 8 位社会监督员代表颁发监督员证,并邀请第一批招募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通过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检等方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前端投放和收运处理全链条的督导工作,努力营造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垃圾分类是一件关系社会文明水平的大事,还是一件影响各行各业发展转型的实事。餐饮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快递包装减量与循环利用、商超零售等企业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随着深圳垃圾分类工作进程的持续推进,各行各业也逐渐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之中。
以物流行业为例,目前,深圳市已设置 554 个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电子运单使用率已达 98.9%,"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 95.1%,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 82.6%,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 90.9%。
在深圳垃圾分类文明理念传播的道路上,一直有一群先行者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他们之中有垃圾分类推广大使,有蒲公英志愿讲师,还有垃圾分类志愿者。为了提升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还举行了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如垃圾分类主题视频征集、垃圾分类知识网络竞答,活动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和热情参与。
9 月 1 日起深圳正式开始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在今年 6 月 23 日,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源头减量及其相关管理。这意味着,深圳的垃圾分类由"倡议分类"步入了"强制分类"的法治时代。
自 9 月 1 日《条例》正式实施起,深圳市城管部门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违反《条例》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教育和敦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10 至 11 月是集中执法阶段,将以罚促管推进《条例》在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得到真正落实,同时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12 月以后即进入常态化执法阶段,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范围内,对不按要求设置、投放和收运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开展不定期针对性执法,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
《条例》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受罚的市民没有严重情节,可以通过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代替罚款,简称"活动代罚"。
"若要《条例》有效地落地执行,执法是一个重要保障,9 月份为警示宣导期,若在期间违反条例,以警示劝导为主,10 月份起正式开罚。"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表示,垃圾分类是一个全链条的环节,无论是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还是其他垃圾,都涉及从前端的分类投放,中端的分类收运,到末端的分类处理,只有打通整个链条,垃圾分类才得以成效。就目前来讲,我们的短板在于厨余垃圾的分类管理,其中包括家庭餐厨垃圾和集贸市场果蔬垃圾,将前端分类更细致化,后端处理设施更专业化,这是我们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各方观点】
深圳市人大代表肖幼美:
以前垃圾分类停留在三大类,厨余垃圾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分类,如今《条例》对厨余垃圾的分类做出要求,这是一大亮点。我认为政府部门对《条例》实施后全系统的工作已经做好充分准备,但在实施中还存在部分难点,比如说厨余垃圾的分拣点,处置点,包括相关设施,目前还是严重不足的。下一步我们呼吁国土规划部门把这些土地规划到位,让这些厨余垃圾的后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及时跟进。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使得生活垃圾分类由此纳入了法治化的轨道,对深圳来说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下一步我们应该通过大规模的宣传,让法律意识深深扎根老百姓心中,化为大家的一致自觉行动,成为城市垃圾分类的典范。经过前一阶段的宣传教育,绝大部分市民都会有自愿自觉意识,但仅此还不够,我们还应该长期坚持下去,从我们的法律行动变成我们城市的自觉行动,让垃圾分类能够真正地深入人心,成为大家的一种生活习惯。
深圳市政协委员李毅:
这十年来,我密切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也一直发力推动。垃圾分类代表了一种生活态度,也是深圳态度,要求市民享受当下生活的同时,留给子孙后代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源,从整体上启动各组织落实条例中的细微工作。在所有监督措施中,我认为从源头减量最为重要,就如深圳推行的光盘行动,在减轻环境负担的同时,也给我们自身身体减负。此外,在《条例》执法实践的过程中可能遇到很多问题,若不能有效落实,势必造成不良影响。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艰巨,不能一蹴而就,持之以恒才能彻底融入市民生活。
深圳全面准备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深圳的垃圾分类,即将进入"强制时代",如何完成这道"选择题"到"必答题"的转变呢?影片《垃圾分类,深圳请回答》,展示了深圳这些年着力建设法规标准、分流分类、宣传督导和责任落实四大体系,推动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治理,初步建立了全要素、全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活动现场,市城管部门向 8 位社会监督员代表颁发监督员证,并邀请第一批招募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通过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检等方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前端投放和收运处理全链条的督导工作,努力营造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垃圾分类是一件关系社会文明水平的大事,还是一件影响各行各业发展转型的实事。餐饮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快递包装减量与循环利用、商超零售等企业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随着深圳垃圾分类工作进程的持续推进,各行各业也逐渐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之中。
以物流行业为例,目前,深圳市已设置 554 个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电子运单使用率已达 98.9%,"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 95.1%,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 82.6%,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 90.9%。
在深圳垃圾分类文明理念传播的道路上,一直有一群先行者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他们之中有垃圾分类推广大使,有蒲公英志愿讲师,还有垃圾分类志愿者。为了提升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还举行了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如垃圾分类主题视频征集、垃圾分类知识网络竞答,活动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和热情参与。
9 月 1 日起深圳正式开始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在今年 6 月 23 日,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源头减量及其相关管理。这意味着,深圳的垃圾分类由"倡议分类"步入了"强制分类"的法治时代。
自 9 月 1 日《条例》正式实施起,深圳市城管部门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违反《条例》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教育和敦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10 至 11 月是集中执法阶段,将以罚促管推进《条例》在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得到真正落实,同时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12 月以后即进入常态化执法阶段,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范围内,对不按要求设置、投放和收运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开展不定期针对性执法,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
《条例》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受罚的市民没有严重情节,可以通过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代替罚款,简称"活动代罚"。
"若要《条例》有效地落地执行,执法是一个重要保障,9 月份为警示宣导期,若在期间违反条例,以警示劝导为主,10 月份起正式开罚。"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表示,垃圾分类是一个全链条的环节,无论是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还是其他垃圾,都涉及从前端的分类投放,中端的分类收运,到末端的分类处理,只有打通整个链条,垃圾分类才得以成效。就目前来讲,我们的短板在于厨余垃圾的分类管理,其中包括家庭餐厨垃圾和集贸市场果蔬垃圾,将前端分类更细致化,后端处理设施更专业化,这是我们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各方观点】
深圳市人大代表肖幼美:
以前垃圾分类停留在三大类,厨余垃圾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分类,如今《条例》对厨余垃圾的分类做出要求,这是一大亮点。我认为政府部门对《条例》实施后全系统的工作已经做好充分准备,但在实施中还存在部分难点,比如说厨余垃圾的分拣点,处置点,包括相关设施,目前还是严重不足的。下一步我们呼吁国土规划部门把这些土地规划到位,让这些厨余垃圾的后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及时跟进。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使得生活垃圾分类由此纳入了法治化的轨道,对深圳来说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下一步我们应该通过大规模的宣传,让法律意识深深扎根老百姓心中,化为大家的一致自觉行动,成为城市垃圾分类的典范。经过前一阶段的宣传教育,绝大部分市民都会有自愿自觉意识,但仅此还不够,我们还应该长期坚持下去,从我们的法律行动变成我们城市的自觉行动,让垃圾分类能够真正地深入人心,成为大家的一种生活习惯。
深圳市政协委员李毅:
这十年来,我密切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也一直发力推动。垃圾分类代表了一种生活态度,也是深圳态度,要求市民享受当下生活的同时,留给子孙后代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源,从整体上启动各组织落实条例中的细微工作。在所有监督措施中,我认为从源头减量最为重要,就如深圳推行的光盘行动,在减轻环境负担的同时,也给我们自身身体减负。此外,在《条例》执法实践的过程中可能遇到很多问题,若不能有效落实,势必造成不良影响。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艰巨,不能一蹴而就,持之以恒才能彻底融入市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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