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季报可以零申报吗
法律主观:
企业所得税零申报,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但长时间零申报就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而且还存在税收风险。一、企业所得税零申报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此情况一般存在于未开展经营或者当期有收入未按规定如实申报。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一司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申报、负申报现象的调查报告》的通知》(国税流一函〔1997〕2号)最早对增值税零申报进行了定义,即“零申报,是指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既无销项税额也无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零”。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的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二、企业所得税零申报怎么做1.办理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基本程序之一。企业所得税的零申报,是针对纳税人的应纳所得税额而言的,即纳税人当期(月份、季度或者年度)的应纳税额为“零”或者“零”以下的情况,也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而不是仅对“零”以上的数据办理纳税申报。在这里要把“纳税申报”程序和“税款缴纳”程序区别开来。“纳税申报”就是不管纳税人当期是否实现有效的应纳税款(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应纳税额有可能是“零”或者负数),都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以明确涉税法律责任。2.不管应纳税额是正数的情况,还是零和负数的情况,是仅就其计算结果而言的。并不代表应纳税额的形成过程,例如销售收入、成本费用支出、摊销等情况。如果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非正数的情况,仍然就其经营资金的增减变化和运动过程进行静态和动态反映,通过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的形式报送主管税务机关。3.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没有收入,有费用吧,利润就为负数,也就是亏损,应纳税所得额为0,应纳所得税为0。三、企业长期亏损,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零申报?企业的亏损准予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内结转弥补,那么零申报可以说你在自己“挖坑”,万一第二年你盈利了呢?或者虽然亏损,但你有可能将当年亏损通过零申报方式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有人为延长亏损弥补年度之嫌,这样的行为是违反现行政策规定的
法律客观:
一、说明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以上就是有关企业所得税季报要怎么做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