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中班是什么意思
新疆高中班解释如下:
内地新疆高中班是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加快新疆各民族人才培养步伐,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在内地部分经济发达城市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
新疆班学制四年,含预科一年。新疆班学生不分民族统一编班,使用汉语文授课。预科阶段重点补习初中的汉语文、英语和数、理、化课程,以达到初中毕业水平。教材统一使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预科教材。
政策介绍
教育部负责制定有关新疆班的方针、政策,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检查、评估,以及有关协调工作。凡涉及办学体制、方针政策和招生计划等办学中的重大问题,必须逐级上报,归口教育部批准后实施。设有新疆班的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负责业务指导和毕业生升学计划工作。
新疆班由所在市教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双重领导,以所在市教委领导为主。各市教委在市人民政府教育支援新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新疆班办学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相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解决办学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疆班办学工作健康发展。
报名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2、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7岁
3、在疆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且连续实质性就读。学籍状态正常,学籍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4.身体健康。
户籍条件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内有常住户籍(参考2022年需注意:2019年1月1日以前迁入)。
2、南疆四地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含南疆兵团师市)考生报考内高班,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有南疆四地州常住户籍(参考2022年的考生需注意:2019年1月1日以前迁入)。
3、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疆内移居造成户籍迁入时间不符合南疆四地州报考条件的,不享受南疆四地州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