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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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来源于佛教之称谓也.盖"宿"者,旧也,老也,以前也,过去也;"命"者,命运也;"宿命"者,以前就已规定就已决定之命运也.吾辈知道,按照科学理性,任何一个事情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它不会是"偶然的",世界上普遍联系的存在,因果关系存在,正是世上一切科学所以可能发生所以可能存在的原因.
当初的科学理性把一切事件发生都归因前一时间的某些因素作用的结果,这样把时间无限前推,把原因无限前溯,最终就不得不遇到和提出了世界何以会产生当初的第一条件何以形成的问题(即牛顿之第一推动力问题),时至今日,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实在无一确切的可以充分肯定之结论,或谓"上帝之手",或谓"宇宙大爆炸",实则均为理性之公设.
然而唯物唯心两种哲学,无不认为科学所以可能存在皆因世界有因果关系的存在,假使世界脱离因果,所有事件皆无因且随机而发生,则科学绝无发生存在之可能,亦无发生存在之必要.盖科学者,即探究事件发生之原因,并总结其规律者也.而人为宇宙万物之一种,较之宇宙,实则微不足道之一物也,又何以可能脱离普遍存在之运动规律?人之行为
性格
遭遇
乃至一切际遇无不有有其原因,而命理之探究,即对人自身运动规律之探究,又何以能以"迷信"而概括之?
自古以来,对人自身之探究并获取相关知识之行为从未间断,而认识的方法及其结论则有差异,唯物主义将人之一切活动分解为生化
电磁
细胞
分子
原子之活动,然而于人之意识差异及其社会行为
社会际遇之差异则难以言其究竟.
与此相对应,佛教亦本于理性思维而新劈一道路,认为世界无始无终,而生命亦无始无终,事件之发生均有其原因,而此事件亦为下一事件之原因,所谓世界不过"缘生缘灭".此则能避免"第一推动"问题,亦能避免"生命何以会发生"之问题,以其理论之简洁逻辑之精密而言,则超诸其他学说.
佛教之论人及生命界(意识界),认为人有"识"(精神本体),而"识"不仅记载意识更记载各种生命活动,人身体死亡后,此"识"不灭,因其作为原因,而自然投生于与其性质相近的新生命,而新生命则承载了前一个身体所作为的全部记录并承受以前作为所必然产生的后果.
所以,宿命的意思其实就是从前作为(成为了原因)所必然导致的际遇结果,际遇轨迹.
当初的科学理性把一切事件发生都归因前一时间的某些因素作用的结果,这样把时间无限前推,把原因无限前溯,最终就不得不遇到和提出了世界何以会产生当初的第一条件何以形成的问题(即牛顿之第一推动力问题),时至今日,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实在无一确切的可以充分肯定之结论,或谓"上帝之手",或谓"宇宙大爆炸",实则均为理性之公设.
然而唯物唯心两种哲学,无不认为科学所以可能存在皆因世界有因果关系的存在,假使世界脱离因果,所有事件皆无因且随机而发生,则科学绝无发生存在之可能,亦无发生存在之必要.盖科学者,即探究事件发生之原因,并总结其规律者也.而人为宇宙万物之一种,较之宇宙,实则微不足道之一物也,又何以可能脱离普遍存在之运动规律?人之行为
性格
遭遇
乃至一切际遇无不有有其原因,而命理之探究,即对人自身运动规律之探究,又何以能以"迷信"而概括之?
自古以来,对人自身之探究并获取相关知识之行为从未间断,而认识的方法及其结论则有差异,唯物主义将人之一切活动分解为生化
电磁
细胞
分子
原子之活动,然而于人之意识差异及其社会行为
社会际遇之差异则难以言其究竟.
与此相对应,佛教亦本于理性思维而新劈一道路,认为世界无始无终,而生命亦无始无终,事件之发生均有其原因,而此事件亦为下一事件之原因,所谓世界不过"缘生缘灭".此则能避免"第一推动"问题,亦能避免"生命何以会发生"之问题,以其理论之简洁逻辑之精密而言,则超诸其他学说.
佛教之论人及生命界(意识界),认为人有"识"(精神本体),而"识"不仅记载意识更记载各种生命活动,人身体死亡后,此"识"不灭,因其作为原因,而自然投生于与其性质相近的新生命,而新生命则承载了前一个身体所作为的全部记录并承受以前作为所必然产生的后果.
所以,宿命的意思其实就是从前作为(成为了原因)所必然导致的际遇结果,际遇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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