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记账凭证一般分为什么
专用记账凭证一般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记账凭证,会计专业术语,是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 记账凭证亦称分录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按照登记账簿的要求、确定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的一种记录,是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的依据。
填写日期一般是填财会人员填制记账凭证的当天日期,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填写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
如报销差旅费的记账凭证填写报销当日的日期;现金收、付款记账凭证填写办理收、付现金的日期;银行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按财会部门收到银行进账单或银行回执的戳记日期填写;当实际收到的进账单日期与银行戳记日期相隔较远。
或次月初收到上月的银行收、付款凭证,可按财会部门实际办理转账业务的日期填写;银行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以财会部门开出银行存款付出单据的日期或承付的日期填写;属于计提和分配费用等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应以当月最后的日期填写。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及填制单位名称。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