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下列哪些财产或者物品不在此类措施范围之内?
A.纳税人甲个人仅有的一套住房B.纳税人乙个人所有的金银首饰C.纳税人丙自用的私人汽车D.纳税人丁所有的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
A.纳税人甲个人仅有的一套住房
B.纳税人乙个人所有的金银首饰
C.纳税人丙自用的私人汽车
D.纳税人丁所有的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 展开
B.纳税人乙个人所有的金银首饰
C.纳税人丙自用的私人汽车
D.纳税人丁所有的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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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D
依《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和第40条的规定,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故A项当选。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故B、C项不当选。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故D项当选,所以应选AD。
依《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和第40条的规定,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故A项当选。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故B、C项不当选。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故D项当选,所以应选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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