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公司原来实行5天8小时,现在改成6天6小时40分制
公司原来实行5天8小时,现在要改成6天6小时40分制,要求我们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签订新合同,如本人不同意会怎么样?是否可能延续原劳动合同?这个时候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是否...
公司原来实行5天8小时,现在要改成6天6小时40分制,要求我们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签订新合同,如本人不同意会怎么样?是否可能延续原劳动合同?这个时候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是否会交赔偿金?
谢谢你的介绍,但是如果是本人想接触呢?会怎么样 展开
谢谢你的介绍,但是如果是本人想接触呢?会怎么样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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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允许企业根据自己的特点决定工作时间,只有不超过每周40小时就合法,不过现在公司如果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只要第二次提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为什么要解除合同呢,如果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否则不能随意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员工补偿,补偿标准是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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