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手两道有关行政诉讼法的问简答题

简答题:1、试指出行政诉讼程序制度与民事诉讼程序制度不同的地方。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5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 简答题:
1、试指出行政诉讼程序制度与民事诉讼程序制度不同的地方。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5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并参照规章。试思考:宪法能否成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另:3、结合所学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知识,谈谈你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涵义和性质的理解(最好能表明自己的观点)。
这一题可以不答,因为我看到之前已有人问过。若有高手帮忙回答的话希望能有自己的观点,将再追加分数。

烦请高手尽快认真作答,给出较详尽的答案。若是我觉得好的话再追加50分,相反若大家都随便答答的话,宁可把这些分浪费掉。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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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乃川
2008-08-30 · TA获得超过66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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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指出行政诉讼程序制度与民事诉讼程序制度不同的地方。
答: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有以下不同:
第一,举证责任不同。
第二,结案方式不同。
第三,一审人民法院的变更权限不同。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5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并参照规章。试思考:宪法能否成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答: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各种法律。这里当然包括宪法,可以作为依据。

3,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涵义和性质的理解

读《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后有感http://article1.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43987

三个诉讼法同是程序法,所以,在三个诉讼法中规定的许多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都是相同的。例如,公开审判、两审终审、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等等。

但是,三在诉讼法各自要解决的实体问题的性质不同,刑事诉讼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刑事被告人是否犯罪及其应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法所要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与争议的问题,行政诉讼法所要解决的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和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问题。

三大诉讼法的任务、目的的差异,使它们在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方面,又有许多不同。例如主持诉讼的专门机关,刑事诉讼除了法院以外,还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主要是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刑事诉讼有侦查阶段,还有专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证据制度上,证明责任的划分,证明标准的要求都有一定的差异;在诉讼的结果上,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的差别就更大了。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有一些共同适用的原则、制度和程序,也有一些各自特有的明显不同的原则、制度和程序。

1、处分原则。虽然行政机关不享有实体权利的处分权,但民事主体双方均享有实体上的处分权,所以无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而是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们一方面不能要求行政机关对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让步,以求得争议的解决,另一方面,也不能以行政机关已作出裁决而限制当事人就民事争议部门的处分权利。

2、调解和反诉。由于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与反诉,因此,行政诉讼不论是为主而是附带,都不能适用调解与反诉,在民事部分中,法院应主持调解,民事被告也有权依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反诉。

3、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责任,法院在一并审理民、行交叉案件时,对于行政诉讼部门和民事诉讼部门,应当分别适用各自的举证责任规则。

4、审判组织。行政诉讼无简易程序的规定,民事诉讼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于一并审理的民、行交叉案件应统一由一个审判组织来审理。因此,审判组织应统一为合议庭,民事部分的审理也应以普通程序来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5、审理期限。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民事诉讼法规定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笔者认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应为3个月,民事附带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一般也应为3个月,如果3个月不能审结,附带行政诉讼的部分也应在3个月审结,并先行作出裁判。

6、判决方式和上诉。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与民事附带行政诉讼案件时,一般情况下应由同一审判组织通过开庭一并审理、一并判决,“即两案一判”。但是,如果一并审理会造成过分迟延、影响行政诉讼结案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分别审理、分别判决,“即两案两判”。第二,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上诉审的审理原则有所不同,行政诉讼上诉审实行全面审查原则,而民事诉讼的上诉审则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在“两案两判”中,如果当事人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两份判决分别提出上诉或者仅对其中一份判决提出上诉,自然应依照行政部分和民事部分分别适用各自相应的审理原则。但是,如果采取的是“两案一判”的情形,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不管对判决的哪一部分提起上诉,因这种情况下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联系紧密,且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宜采取全面审查原则。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有以下不同:

第一,举证责任不同。

第二,结案方式不同。

第三,一审人民法院的变更权限不同~~~~~~~~~~~~~~~~~~~~~~~~~~~~~~~~
宪法是法律的一部分,当然是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53条的规定中所指的法律,应是狭义的法律,不包括宪法,且不能以违反宪法为由向法院起诉
1、试指出行政诉讼程序制度与民事诉讼程序制度不同的地方。
答: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有以下不同:
第一,举证责任不同。
第二,结案方式不同。
第三,一审人民法院的变更权限不同。

2宪法应该可以成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53条的规定中所指的法律是狭义的法律,但不是你所理解的那种狭义;其应指所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也应包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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