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装费(押金) 50
我现在在一家餐厅工作,面试时经理说工资是800/月(底薪650,全勤50,考核100)另算酒水提成,首月650。当时她要求必须工作半年以上,才退300的服装费,其实也就是...
我现在在一家餐厅工作,面试时经理说工资是800/月(底薪650,全勤50,考核100)另算酒水提成,首月650。当时她要求必须工作半年以上,才退300的服装费,其实也就是押金。我口头答应了,我也打算做这么久,可是有的时候我脾气很冲,要是以后我烦那里的人,我就会直接辞职,那到时候经理如果说什么我没做满半年不退服装费,我应该怎么办?虽然我知道他们这样是绝对不合法的,可是钱在他们那里,我又不能抢。而且我面试的时候只填了个人简历,我们也一直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我知道他们是不会签的,毕竟对他们没好处,但是如果我真的辞职,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可以证明我什么时候来的出勤表(经理每天点到的纪录表),然后还有每月从工资扣除的服装费收据,这些对我有利吗?我可以很理直气壮的去告他们吗?
最主要的还有,我们除了要收服装费,而且每月推迟15天发工资,也就是每月1号到月底的工资,就要到下个月15号发(例如:9.1-9.30的工资,就到10.15发)那相当于我除了有300的服装费还有半个月的工资压在公司那里。
希望可以详细告知,谢谢。!! 展开
最主要的还有,我们除了要收服装费,而且每月推迟15天发工资,也就是每月1号到月底的工资,就要到下个月15号发(例如:9.1-9.30的工资,就到10.15发)那相当于我除了有300的服装费还有半个月的工资压在公司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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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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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首先与她协商,不成的话就向劳动部门反应!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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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可以投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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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去问相关部门,他们比较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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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工作,要各种理由收费的,要不贼坑拖工资找理由扣工资,要不直接就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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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要死。。。随便找个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都是免费的。。。现在信的劳工法。。可以玩死这B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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