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山东省《关于调整重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9〕314号
我想查一下:“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厅《关于调整重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9〕314号”文件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
我想查一下:“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厅《关于调整重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9〕314号”文件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鲁政办发〔2004〕51号” ,请老师们帮帮忙啊,万分感谢!!
谢谢22265321,请问一下有没有具体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啊,再次感谢! 展开
谢谢22265321,请问一下有没有具体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啊,再次感谢! 展开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1999]314号
省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报告》(鲁土用字[1999]14号)收悉。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农作物种植结构的改良、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增长和农作物收购价格提高,农作物单位面积产值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对1992年制定的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做适当调整。根据《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我省农业生产发展变化情况,现将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如下:
一、征用土地年产值(包括主、副产品)标准:
1、耕地
(1)粮食作物田
平原地区:10500-19500元/公顷(700-1300元/亩)
山区丘陵:9000-15000元/公顷(600-1000元/亩)
(2)粮、棉、油、烟、菜等混合作物田
平原地区:15000-25500元/公顷(1000-1700元亩)
山区丘陵:12000-18000元/公顷(800-1200元/亩)
(3)菜地(常年种植)18000-30000元/公顷(1200-2000元/亩),最高不超过36000元/公顷(2400元/亩);温室、大棚补偿另计。
2、果园地:参照邻近耕地(粮食作物田)确定,树木补偿另计。
4、林地:参照邻近耕地(粮食作物田)确定,树木补偿另计。
4、鱼塘、藕塘:参照邻近耕地(粮食作物田)确定,土石方工程及鱼苗、藕秧损失另计。
5、其他土地年产值参照邻近耕地(粮食作物田)确定。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具体补偿标准见附表。表中未列出的:
1、苗圃苗木:根据苗木树种及培育期,移栽及损失费30000-90000元/公顷(2000-6000元/亩)。
2、鱼塘:根据建造标准,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60000-150000元/公顷(4000-10000元/亩)。
3、藕塘:土石方工程及藕秧损失费45000-90000元/公顷(3000-6000元/亩)。
4、其他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补偿的,报市地物价部门确定补偿标准。
三、各市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各类土地年产值及地面附着物的具体补偿标准。
四、本批复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鲁政办发〔2004〕5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维护被征用土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鲁政发〔2004〕25号)和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限定征地年产值最低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城市规划区内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一类地区每亩1800元,二类地区每亩1600元,三类地区每亩1400元,四类地区每亩12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全省均为每亩1000。设区的市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作物产值,在上述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执行标准,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备案。其他土地年产值最低标准参照同类地区耕地年产值标准执行。
二、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在合理确定年产值标准基础上,按照长《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倍数确定,补偿倍数原则上不低于法定倍数的中限。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各地在制定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时,要注意搞好与毗邻地区的衔接。
在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土地,各地要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区位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三、建立征地补偿听证制度。各地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要按有关规定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征地补偿标准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国家、省重点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补偿标,由省物价会同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统一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在2004年12月底前确定并公布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赞标准,在新标准出台前,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9〕314号)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年产值标准地区分类表
┌——┬———————————————————————————┐
│类别│ 地 区 │
├——┼———————————————————————————┤
│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青岛市市│
│-类│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李沧区,淄博市张店区、烟│
│ │台市芝罘区,潍坊市潍城区、奎文区, 威海市环翠区 │
├——┼———————————————————————————┤
│ │青岛市黄岛区、城阳区,淄博市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周│
│ │村区,枣庄市市中区,东营市东营区,烟台市福山区、牟平区│
│二类│莱山区,潍坊市寒亭区、坊子区,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泰│
│ │安市泰山区、岱岳区,日照市东港区,莱芜市莱城区,临沂市│
│ │兰山区,德州市德城区,聊城市东昌府区,滨州市滨城区,菏│
│ │泽市牡丹区,莱州市、龙口市、文登市、荣成市 │
├——┼———————————————————————————┤
│ │济南市长清区,枣庄市薛城区、峄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
│ │东营巾河口区,莱芜市钢城区,临沂市罗庄区、河东区,章丘│
│ │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滕州市,莱│
│三类│阳市、蓬莱市、招远市、海阳市、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
│ │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新泰市│
│ │肥城市、乳山市、禹城市、临清市、桓台具、广饶县、高唐县│
│ │博兴县、邹平县 │
├——┼———————————————————————————┤
│ │栖霞市、乐陵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高青县、沂源县│
│ │垦利县、利津县、长岛县、临朐县、昌乐县、微山县、鱼台县│
│ │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宁阳县、东平县│
│ │五莲县、莒县、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
│四类│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陵县、宁津县、庆云县、临│
│ │邑县、齐河县、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阳谷县、莘县、茌│
│ │平县、东阿县、冠县、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曹│
│ │县、单县、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定陶县、东明│
│ │县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1999]314号
省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报告》(鲁土用字[1999]14号)收悉。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农作物种植结构的改良、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增长和农作物收购价格提高,农作物单位面积产值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对1992年制定的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做适当调整。根据《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我省农业生产发展变化情况,现将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如下:
一、征用土地年产值(包括主、副产品)标准:
1、耕地
(1)粮食作物田
平原地区:10500-19500元/公顷(700-1300元/亩)
山区丘陵:9000-15000元/公顷(600-1000元/亩)
(2)粮、棉、油、烟、菜等混合作物田
平原地区:15000-25500元/公顷(1000-1700元亩)
山区丘陵:12000-18000元/公顷(800-1200元/亩)
(3)菜地(常年种植)18000-30000元/公顷(1200-2000元/亩),最高不超过36000元/公顷(2400元/亩);温室、大棚补偿另计。
2、果园地:参照邻近耕地(粮食作物田)确定,树木补偿另计。
4、林地:参照邻近耕地(粮食作物田)确定,树木补偿另计。
4、鱼塘、藕塘:参照邻近耕地(粮食作物田)确定,土石方工程及鱼苗、藕秧损失另计。
5、其他土地年产值参照邻近耕地(粮食作物田)确定。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具体补偿标准见附表。表中未列出的:
1、苗圃苗木:根据苗木树种及培育期,移栽及损失费30000-90000元/公顷(2000-6000元/亩)。
2、鱼塘:根据建造标准,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60000-150000元/公顷(4000-10000元/亩)。
3、藕塘:土石方工程及藕秧损失费45000-90000元/公顷(3000-6000元/亩)。
4、其他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补偿的,报市地物价部门确定补偿标准。
三、各市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各类土地年产值及地面附着物的具体补偿标准。
四、本批复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鲁政办发〔2004〕5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维护被征用土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鲁政发〔2004〕25号)和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限定征地年产值最低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城市规划区内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一类地区每亩1800元,二类地区每亩1600元,三类地区每亩1400元,四类地区每亩12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全省均为每亩1000。设区的市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作物产值,在上述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执行标准,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备案。其他土地年产值最低标准参照同类地区耕地年产值标准执行。
二、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在合理确定年产值标准基础上,按照长《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倍数确定,补偿倍数原则上不低于法定倍数的中限。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各地在制定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时,要注意搞好与毗邻地区的衔接。
在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土地,各地要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区位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三、建立征地补偿听证制度。各地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要按有关规定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征地补偿标准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国家、省重点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补偿标,由省物价会同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统一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在2004年12月底前确定并公布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赞标准,在新标准出台前,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9〕314号)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年产值标准地区分类表
┌——┬———————————————————————————┐
│类别│ 地 区 │
├——┼———————————————————————————┤
│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青岛市市│
│-类│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李沧区,淄博市张店区、烟│
│ │台市芝罘区,潍坊市潍城区、奎文区, 威海市环翠区 │
├——┼———————————————————————————┤
│ │青岛市黄岛区、城阳区,淄博市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周│
│ │村区,枣庄市市中区,东营市东营区,烟台市福山区、牟平区│
│二类│莱山区,潍坊市寒亭区、坊子区,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泰│
│ │安市泰山区、岱岳区,日照市东港区,莱芜市莱城区,临沂市│
│ │兰山区,德州市德城区,聊城市东昌府区,滨州市滨城区,菏│
│ │泽市牡丹区,莱州市、龙口市、文登市、荣成市 │
├——┼———————————————————————————┤
│ │济南市长清区,枣庄市薛城区、峄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
│ │东营巾河口区,莱芜市钢城区,临沂市罗庄区、河东区,章丘│
│ │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滕州市,莱│
│三类│阳市、蓬莱市、招远市、海阳市、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
│ │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新泰市│
│ │肥城市、乳山市、禹城市、临清市、桓台具、广饶县、高唐县│
│ │博兴县、邹平县 │
├——┼———————————————————————————┤
│ │栖霞市、乐陵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高青县、沂源县│
│ │垦利县、利津县、长岛县、临朐县、昌乐县、微山县、鱼台县│
│ │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宁阳县、东平县│
│ │五莲县、莒县、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
│四类│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陵县、宁津县、庆云县、临│
│ │邑县、齐河县、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阳谷县、莘县、茌│
│ │平县、东阿县、冠县、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曹│
│ │县、单县、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定陶县、东明│
│ │县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参考资料: http://club.qingdaonews.com/showAnnounce.php?topic_id=2844653&board_id=37 青岛新闻网
展开全部
这里有国家的,大同小异。
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
另外目前国家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管理极严,如果征用耕地,首先应看建设方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如果未办理相关手续,则应立即向当地土地管理执法监察部门举报。
单位:元/亩
补偿 名称 补 偿 标 准 补偿单价
水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水田平均年产值1162元计算,每亩水田的土地补偿费取年产值的6倍计算 6972
旱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旱地平均年产值756元计算,每亩旱地的土地补偿费取年产值的6倍计算 4536
园地 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50% 3486
经济 林地 经济林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50% 3486
用材 林地 用材林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40% 2789
疏林地 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30% 2092
未成 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按疏林地的标准补偿 2092
水塘 按水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4880
河滩地陡坡地 按旱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3175
荒地 田埂 按水田补偿标准的20%计算 1394
附表二
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亩
补偿 名称 补 偿 标 准 补偿单价
水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水田平均年产值1162元计算,每亩水田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取年产值的6.78倍计算 7878
旱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旱地平均年产值756元计算,每亩旱地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取年产值的6.78倍计算 5126
园地 安置补助费参照水田的标准计算 7878
经济 林地 安置补助费参照水田的标准计算 7878
用材 林地 安置补助费按水田安置补助费的50%计算 3939
疏林地 安置补助费按水田安置补助费的50%计算 3939
未成 林地 安置补助费按疏林地的标准进行补偿 3939
水塘 按水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5515
河滩地陡坡地 按旱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3588
附表三
调剂耕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项目 补偿标准 备注
水田 11000 含外迁区和邻村邻组调剂
旱土 6000
山林 5000
附表四
青苗补助费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土地 种类 平均 年产值 (元) 补偿 标准 补偿 金额 说明
水田 1162 半年 581 1、插秧前已投入成本的补半年,插秧后补偿一年; 2、此补偿包括绿肥、稻草、田间豆类和春收作物等。
一年 1162
旱土 756 半年 378 1、生长期短作物补半年,生长期长作物补一年; 2、多年生长作物一律补一年。
一年 756
藕塘(田) 1000 半年 500 1、定莳后半年内补半年,半年以上补一年; 2、兼养鱼类的不另补偿。
一年 1000
专业鱼塘 1500 一年 1500
一般水塘 按邻近水田平均产值的60%补偿 1、一般水塘指既有灌溉用途,又放养鱼类的兼养鱼塘; 2、水库按一般鱼塘的50%补偿; 3、只灌溉不养鱼的山塘不补偿。
附表五
林木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园地 亩 3600 按亩均60株柑桔计算
经济林、用材林 亩 500
疏林、未成林地 亩 200
附表六
零星果树木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类别 单位 单价(元)
柑桔 结果 株 60
未结果 株 15
杂果 结果 株 50
未结果 株 15
经济树 幼树 株 10
成树 株 30
用材树 幼树 株 5
成树 株 10
竹子 窝(根) 5
古树名木 株 500
附表七
房屋自拆自建补偿标准
单位:元/m2
类别 房屋结构 补偿金额
钢混 (一) 钢筋混凝土、梁、板作承重构件,墙体等作转护构件,胶合板木门,铝合金窗,内墙涂料,外墙瓷砖,瓷板砖楼地面,水电卫设备齐全,底层高3.6米,楼层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5年内。 410
钢混 (二) 钢筋混凝土、梁、板作承重构件,墙体等作转护构件,胶合板木门,铝合金窗,内墙涂料,外墙瓷砖,水泥楼地面或部分瓷板砖地面,水电卫生设备齐全,底层高3.6米,楼层层高3米。 390
砖混 (一) 眠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承重,胶合板木门,铝合金窗,内墙涂料,外墙瓷砖,瓷板砖楼地面,水电卫设备齐全,底层高3.6米,楼层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5年内。 320
砖混 (二) 眠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承重,油漆单层木门,玻璃窗,内外墙全部粉灰;水泥地面,水电卫设备齐全,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5年内。 310
砖混 (三) 眠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承重,单层木门,玻璃窗,内墙全部粉灰,水泥地面,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10年外。 280
砖木 (一) 内外24厘米有眼墙或18墙壁,内外墙全部粉灰,单层木门,玻璃窗,青瓦屋面,水泥地面,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10年内。 240
砖木 (二) 内外半砖墙,单层木门,玻璃窗;青瓦屋面,水泥地面,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 230
木房 全部木料,三合泥地面,板壁,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 179
土房 包括土木结构,四墙以土砖围成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 160
杂房 (一) 红砖眠斗墙,预制板平顶或青瓦屋面,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2.2米。 65
杂房 (二) 土砖、土筑、杂砖和竹木架,简单门窗,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2.2米。 55
附表八
房屋收购价标准
单位:元/m2
类别 房屋结构 单价
钢混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451
钢混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429
砖混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52
砖混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41
砖混 (三)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08
砖木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264
砖木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253
木房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197
土房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176
杂房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77
杂房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55
附表九
附属建筑物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晒坪 M2 10
围墙 M2 15
水井 口 300
水池 M3 80
热水灶 个 150
加工灶 个 150
沼气池 口 1500
化粪池 口 1500
家用单收器 个 50
门楼 个 5000
钢筋砼框架 M3 450 因电站停工的基础
砌石保坝 M3 70 因电站停工的基础
地窖 口 200
加工机械 台 50
附表十
农副业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木磨、水碾 个 10000
砖瓦窑 处 5000
砂场 个 20000
附表十一
小型水利水电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电灌站 处 20000
机井 口 5000
水轮泵站 处 50000
渠道 km 20000
水坝 处 10000
附表十二
基础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1、场地平整 统一平整安排的不补助
后靠区 人 1800
外迁区 户 2500 含农村和集镇外迁户
2、室内水电补助 户 300
3、人畜饮水
后靠区 人 100
外迁区 户 600 含农村和集镇外迁户
4、搬迁道路 后靠区 人 100
附表十三
搬迁运输费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 人 600 只补偿生产安置人口
后靠区 人 500
外迁区 人 1000 含农村和集镇外迁人口
个体加工站 户 300
个体商业户 户 300
村防保站 个 200
个体医疗户 户 200
农村公房 M2 10
附表十四
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变压器移位 台 3000
有线用户安装 户 300
固定电话移机 台 200
室外无线电视 户 200
有线电视机房 个 6000
附表十五
迁坟补偿标准
类别 补偿单位 补偿单价 (元) 备 注
老坟、无碑 棺 100 迁坟中建设单位登报或发出公告限期迁走,逾期由建设单位处理,不再补偿。
有主、无碑 棺 200
有主、有碑 棺 300
有主、有碑、有坟台 棺 500
3年内新坟 棺 600
附表十六
生产安置人口安置费标准
安置方式 单位 标准 (元) 备注
二三产业 人 8000 创办企业的、安置费直接投入企业
有土安置 人 8300 安置费拨入置移民的村组,邻村邻组调剂耕地的按实际数额。
8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
另外目前国家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管理极严,如果征用耕地,首先应看建设方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如果未办理相关手续,则应立即向当地土地管理执法监察部门举报。
单位:元/亩
补偿 名称 补 偿 标 准 补偿单价
水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水田平均年产值1162元计算,每亩水田的土地补偿费取年产值的6倍计算 6972
旱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旱地平均年产值756元计算,每亩旱地的土地补偿费取年产值的6倍计算 4536
园地 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50% 3486
经济 林地 经济林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50% 3486
用材 林地 用材林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40% 2789
疏林地 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30% 2092
未成 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按疏林地的标准补偿 2092
水塘 按水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4880
河滩地陡坡地 按旱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3175
荒地 田埂 按水田补偿标准的20%计算 1394
附表二
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亩
补偿 名称 补 偿 标 准 补偿单价
水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水田平均年产值1162元计算,每亩水田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取年产值的6.78倍计算 7878
旱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旱地平均年产值756元计算,每亩旱地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取年产值的6.78倍计算 5126
园地 安置补助费参照水田的标准计算 7878
经济 林地 安置补助费参照水田的标准计算 7878
用材 林地 安置补助费按水田安置补助费的50%计算 3939
疏林地 安置补助费按水田安置补助费的50%计算 3939
未成 林地 安置补助费按疏林地的标准进行补偿 3939
水塘 按水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5515
河滩地陡坡地 按旱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3588
附表三
调剂耕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项目 补偿标准 备注
水田 11000 含外迁区和邻村邻组调剂
旱土 6000
山林 5000
附表四
青苗补助费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土地 种类 平均 年产值 (元) 补偿 标准 补偿 金额 说明
水田 1162 半年 581 1、插秧前已投入成本的补半年,插秧后补偿一年; 2、此补偿包括绿肥、稻草、田间豆类和春收作物等。
一年 1162
旱土 756 半年 378 1、生长期短作物补半年,生长期长作物补一年; 2、多年生长作物一律补一年。
一年 756
藕塘(田) 1000 半年 500 1、定莳后半年内补半年,半年以上补一年; 2、兼养鱼类的不另补偿。
一年 1000
专业鱼塘 1500 一年 1500
一般水塘 按邻近水田平均产值的60%补偿 1、一般水塘指既有灌溉用途,又放养鱼类的兼养鱼塘; 2、水库按一般鱼塘的50%补偿; 3、只灌溉不养鱼的山塘不补偿。
附表五
林木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园地 亩 3600 按亩均60株柑桔计算
经济林、用材林 亩 500
疏林、未成林地 亩 200
附表六
零星果树木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类别 单位 单价(元)
柑桔 结果 株 60
未结果 株 15
杂果 结果 株 50
未结果 株 15
经济树 幼树 株 10
成树 株 30
用材树 幼树 株 5
成树 株 10
竹子 窝(根) 5
古树名木 株 500
附表七
房屋自拆自建补偿标准
单位:元/m2
类别 房屋结构 补偿金额
钢混 (一) 钢筋混凝土、梁、板作承重构件,墙体等作转护构件,胶合板木门,铝合金窗,内墙涂料,外墙瓷砖,瓷板砖楼地面,水电卫设备齐全,底层高3.6米,楼层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5年内。 410
钢混 (二) 钢筋混凝土、梁、板作承重构件,墙体等作转护构件,胶合板木门,铝合金窗,内墙涂料,外墙瓷砖,水泥楼地面或部分瓷板砖地面,水电卫生设备齐全,底层高3.6米,楼层层高3米。 390
砖混 (一) 眠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承重,胶合板木门,铝合金窗,内墙涂料,外墙瓷砖,瓷板砖楼地面,水电卫设备齐全,底层高3.6米,楼层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5年内。 320
砖混 (二) 眠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承重,油漆单层木门,玻璃窗,内外墙全部粉灰;水泥地面,水电卫设备齐全,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5年内。 310
砖混 (三) 眠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承重,单层木门,玻璃窗,内墙全部粉灰,水泥地面,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10年外。 280
砖木 (一) 内外24厘米有眼墙或18墙壁,内外墙全部粉灰,单层木门,玻璃窗,青瓦屋面,水泥地面,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10年内。 240
砖木 (二) 内外半砖墙,单层木门,玻璃窗;青瓦屋面,水泥地面,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 230
木房 全部木料,三合泥地面,板壁,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 179
土房 包括土木结构,四墙以土砖围成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 160
杂房 (一) 红砖眠斗墙,预制板平顶或青瓦屋面,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2.2米。 65
杂房 (二) 土砖、土筑、杂砖和竹木架,简单门窗,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2.2米。 55
附表八
房屋收购价标准
单位:元/m2
类别 房屋结构 单价
钢混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451
钢混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429
砖混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52
砖混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41
砖混 (三)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08
砖木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264
砖木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253
木房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197
土房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176
杂房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77
杂房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55
附表九
附属建筑物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晒坪 M2 10
围墙 M2 15
水井 口 300
水池 M3 80
热水灶 个 150
加工灶 个 150
沼气池 口 1500
化粪池 口 1500
家用单收器 个 50
门楼 个 5000
钢筋砼框架 M3 450 因电站停工的基础
砌石保坝 M3 70 因电站停工的基础
地窖 口 200
加工机械 台 50
附表十
农副业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木磨、水碾 个 10000
砖瓦窑 处 5000
砂场 个 20000
附表十一
小型水利水电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电灌站 处 20000
机井 口 5000
水轮泵站 处 50000
渠道 km 20000
水坝 处 10000
附表十二
基础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1、场地平整 统一平整安排的不补助
后靠区 人 1800
外迁区 户 2500 含农村和集镇外迁户
2、室内水电补助 户 300
3、人畜饮水
后靠区 人 100
外迁区 户 600 含农村和集镇外迁户
4、搬迁道路 后靠区 人 100
附表十三
搬迁运输费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 人 600 只补偿生产安置人口
后靠区 人 500
外迁区 人 1000 含农村和集镇外迁人口
个体加工站 户 300
个体商业户 户 300
村防保站 个 200
个体医疗户 户 200
农村公房 M2 10
附表十四
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变压器移位 台 3000
有线用户安装 户 300
固定电话移机 台 200
室外无线电视 户 200
有线电视机房 个 6000
附表十五
迁坟补偿标准
类别 补偿单位 补偿单价 (元) 备 注
老坟、无碑 棺 100 迁坟中建设单位登报或发出公告限期迁走,逾期由建设单位处理,不再补偿。
有主、无碑 棺 200
有主、有碑 棺 300
有主、有碑、有坟台 棺 500
3年内新坟 棺 600
附表十六
生产安置人口安置费标准
安置方式 单位 标准 (元) 备注
二三产业 人 8000 创办企业的、安置费直接投入企业
有土安置 人 8300 安置费拨入置移民的村组,邻村邻组调剂耕地的按实际数额。
8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