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税依据的是什么?
一、纳税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二、基本税种
1、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5%缴纳;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4%缴纳(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和商业企业纳税人)
3、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7%缴纳;
4、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3%缴纳;
5、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2%缴纳;
6、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9、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1、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是不同的。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和个人的所得额,等等。需要说明的是,计税依据在表现形态上一般有两种:
一种是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以征税对象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这种情况下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一般是一致的,如所得税;
另一种是实物形态(从量计征),就是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等作为计税依据,这种情况下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一般是不一致的,如车船税等。
扩展资料:
计税依据按照计量单拉来划分,有两种情况:
一是按照课税对象的价值即货币单位计算,称为从价计征,如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是以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为计税依据,消费税中的大部分应税消费品以销售数量和单位销售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
二是按照课税对象的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称为从量计征,如中国的屠宰税以屠宰应税性畜的头数为计税依据,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以吨数为计税依据,汽油、柴油以升数为计税依据。
采用从价计征还是从量计征,除和课税对象的特殊性质有关联外,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一般采用从量计征;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一些特殊性质的税种外,绝大多数的税种都采取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把不同品种、规格、质量的商品或财产按统一的货币单位确定计税依据,有利于平衡税收负担和简化征收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税依据
基本税种
1、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5%缴纳;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4%缴纳(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和商业企业纳税人)
3、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7%缴纳;
4、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3%缴纳;
5、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2%缴纳;
6、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9、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1、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5-08-22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按这种方法计征的税种称从价税。如中国产品税的计税依据为产品销售收入,即产品的销售数量与单位销售价格的乘积。
从量计征
从量计征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依据,按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数量、重量、面积等)计算,按这种方法计征的税种称从量税。如中国的资源税,对原油以实际产量为计税依据,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为“吨”;对天然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是“千立方米”。
从量从价复合计征
征税对象的价格和数量均为其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经营商品品类或目的特殊情况下,适用特殊规定
计税单位亦称“课税单位”,是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一般可分为以货币量度为计税单位和以实物量度为计税单位。前者是以某种本位币的货币单位计算计税依据,适用于从价计征的税种,如中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和各种所得税等。后者是以某一实物的自然量度单位计算计税依据,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如中国现行的资源税以“吨”或“立方米”为计税单位,车船使用税以“辆”或“吨位”为计税单位等。
计税标准是计税依据的特定计量标准,也可以说是课税对象的计算征收标准。如农业税以常年产量为计税标准。又如原房地产税的“标准房价”、“标准地价”、“标准租金”,原货物税的“市场平均批价”、“国营批发牌价”等。计税标准与计税依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有时一致。如中国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税标准都是营业额,体现二者的一致性。但农业税的计税标准是单位面积农作物的常年产量,而计税依据则是按常年产量和土地面积确定的计税农业收入。
计税价格是课税对象在计算应征税额时使用的价格。如消费税以出卖产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价格,进口关税以到岸价格为计税价格等。计税价格是流转税的计税基础。流转税通常都是以产品的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应纳税额,所以流转税中计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多少有密切关系。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计税价格越大,应纳税额越多,反之越少。
计税价格有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两种形式。
含税价格是包含税金在内的商品或劳务的销售价格。它是采用较多的一种计税价格。用公式表示为:
含税价格=成本+利润+税金
含税价格中的税金是在企业为产品或劳务定价时,事先根据国家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并将其嵌入价格之中的。当产品或劳务销售取得销售收入后,国家一般以含税价格为计税基础,含税价格乘以税率即为应纳税金。若作为计税基础的价格应该含税而实际并未含税时,应按一定方法组成含税价格。如果一种商品或劳务是以含税价格对外销售或提供,则取得该商品或劳务销售收入的企业或个人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包含在销售价格中的税金就一同实现了,该税金就应及时交给税务机关。
不含税价格是不包含税金在内的商品或劳务的销售价格。即价格由成本和利润两部分组成而不包含税金。它也是一种计税价格,用公式表示为:
不含税价格=成本+利润
一种商品销售价格中不含税,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国家规定对该产品不征税;二是国家对该产品免税;三是实行价外税制度。前两种一般适用于除增值税以外的流转税,第三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增值税或从量定额计征的税种。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价格转化为符合税法规定的计税价格。计税价格是税收制度规定的,然而在有些情况下,商品的价格并不符合计税价格的要求,因而要通过计算增加或减少一定价格部分,使其成为计税价格。如税法规定要以含税价格计税,当产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就应按规定换算成含税价格。如果已知产品的成本和利润,组成计税价格中则应增加税金的内容,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一般是将不含税价格转化为含税价格。但如果一种产品的销售价格中已含税,而税法规定必须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计算应纳税金,则须将含税价格转换为不含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适用税率)
国税交的是增值税--交税依据是企业的营业额中的销项税和进项税之差,
国税交的是企业所得税,--交税依据是企业的利润(实际上有些地方是每月按营业额预交,年终清算的)
地税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交税依据是本月的增值税
地税交的个人所得税--交税依据是个人工资、老板分红等
地税交印花税--好象不是每月都交的吧,与合同金额有关还有账簿的设备
地税交残疾人保障金--交税依据是企业人数
租用房子的话每年交一次(其实是出人租交的,往往出租人不管,要求承租人交),交地税,与租金大小有关。
企业不管有没有利润都要交税,交什么税费按交易依据来,以上提到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租税是税,其他都不是“税”而算“费”。
一般企业大头是增值税,其他不会太大,当然,如果企业利润很多的话,所得税也会交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