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尼派和什叶派有什么区别?
1、政治主张
逊尼派承认四大哈里发都是合法继任者,因此获得历代哈里发国家的扶植而广泛流传,自称正统派。
什叶派只承认阿里一个人作为哈里发的合法性,并有一些推崇阿里的仪式。
2、教法原则
什叶派各分支均承认《古兰经》、圣训为立法原则,一般不承认“公议”,他们认为公议不一定正确。
伊玛目的判断才是最可靠的立法依据。逊尼派一贯重视奉行穆罕默德的言行,并据以立法。
3、领导权问题
逊尼派承认四大哈里发和以后的伍麦叶王朝、阿拔斯王朝以及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哈里发的合法性。
什叶派则认为只有阿里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伊斯兰社会应该由阿里及其后裔领导,他们被尊称为伊马目。
什叶派的派别类型
1、栽德派,亦称五伊玛目派。栽德·本·阿里的拥护者在其死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什叶派别。栽德·本·阿里生于麦地那,是第四任哈里发阿里的曾孙。740年,他以伊玛目的名义领导了反对伍麦叶王朝的武装起义,在库法同伊拉克总督军队巷战中中箭阵亡,后被其追随者尊为第五任伊玛目。
2、十二伊玛目派,尊奉阿里及其直系后裔中的十二人为伊玛目。十二伊玛目派认为从阿里开始至马赫迪而终的十二代伊玛目均是依安拉的意志,通过先知穆罕默德或前一任伊玛目相延而指定的阿里和法蒂玛的后裔。’
3、伊斯玛仪派,亦称七伊玛目派。伊斯玛仪被其父第六代伊玛目贾法尔·萨迪格剥夺继承资格后,约于760年去世,其父曾召集各方面名人,公证伊斯玛仪的死亡,然后下葬。尽管如此,伊斯玛仪的追随者并不认为伊斯玛仪已死。他们认为,即使伊斯玛仪已死,继承权也应属于伊斯玛仪的长子穆罕默德·本·伊斯玛仪。
765年贾法尔·萨迪格死后,穆罕默德·本·伊斯玛仪的拥护者形成了伊斯玛仪派。嗣后,伊斯玛仪派聚集了激进的反阿巴斯王朝的力量,发展和宣传“内学”思想,广泛进行鼓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