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结局:杨乃武以养蚕种桑为生,安静地度过了后半生。小白菜出家为尼,在青灯古佛旁、晨钟暮鼓中了却残生。
杨乃武跟小白菜被冤枉的那个案子一开始虽然被判了死刑,但经过杨乃武的二姐上京为弟弟伸冤,再加上杨乃武的同窗帮忙,朝廷重新审理了杨乃武和小白菜的案子。
经过朝廷的再三重审,小白菜丈夫的尸体也被运到京城开棺验尸,经过验尸官的验证小白菜的丈夫葛品连是自己病死的,与杨乃武和小白菜无关。杨乃武与小白菜最后的结局是无罪释放。
知县刘锡彤因为个人恩怨对杨乃武屈打成招没有查明案件,胡乱判罪被革去了官职。而杭州知府听信刘锡彤的话,没有认真办案,而且还威胁药店掌柜做伪证,也被革去了官职。
杨乃武与小白菜最后的结局是经过三年的牢狱之灾,杨乃武出狱回家与家人团聚,在杨乃武坐牢这几年,为了他的事,家里已经倾家荡产,杨乃武在亲友的帮助下赎了几亩地,潜心养蚕,以养蚕种桑为生。
杨乃武虽然经历了牢狱的苦难,但是他的正直之心并没有改变,继续帮助村民写诉状,替民伸冤。杨乃武1914年因病去世,享年74岁。
小白菜出狱后,回到余杭,万念俱灰,在南门外石门塘准提庵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庵里没有香火,以养猪、养鸡为生。从此就在青灯古佛旁、晨钟暮鼓中了却残生,于1930年去世。她的墓塔建在余杭东门外的文昌阁旁,为了表白自己的清白和坦然,墓址选在河岸路旁。
扩展资料:
彻查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由来: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最后的翻案,与十八京官上书都察院有直接的关系,这当中最主要的牵头人之一是时任户部云南司主事泰顺人潘自彊。
有关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得以咸鱼翻身,的确称得上是传奇。“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历时三年多,经县、府、按察司、巡抚、钦差大臣、刑部等三法司七审七决,都认定杨乃武与小白菜犯有以因奸谋毒死罪,
原本是一个地方案子,被调到京城会审,又牵涉到众多官员,最后由慈禧定审,并演变为江浙籍京官与两湖籍京官的PK,而慈禧却巧妙地把因镇压太平天国而起家坐大的湘军力量进行了清洗,目的是削弱两湖官员的势力。
因两湖派官员在湘军镇压了太平天国运运之后,势力越来越大,已经影响到朝廷的统治,引起了慈禧太后的担心,因此她早就想削弱他们的势力,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正好给他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于是在醇亲王的坚持下她选择了彻查此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历史上杨乃武和小白菜的结局是:他们的案情得以平反。
杨乃武和小白菜的归宿:
在他们的案情平反以后杨乃武回到了自己的家中继承了父亲的产业,以种植桑叶和养蚕来维持生计,在1914年的9月份,杨乃武因为身患疮疽久治不愈而死。
小白菜在案情平反以后出家为尼并且取了法号为慧定,每天以种菜和养一些猪鸡为生,在1930年的时候去世,去世以后小白菜的骨灰筑成了坟塔。
扩展资料: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起因是小白菜的丈夫葛品连暴病身亡。杨乃武这个人好打抱不平,与知县刘锡彤关系不和,积怨已久。
因为之前小白菜与丈夫葛品连一块租住在杨乃武的房子里,葛品连听信街坊的流言怀疑杨乃武与小白菜有染,遂搬出杨乃武家。
后小白菜丈夫葛品连死亡,口吐白沫、七窍流血很像中毒的迹象,知县刘锡彤就怀疑是杨乃武伙同小白菜谋害毒杀小白菜的丈夫葛品连。
于是对杨乃武和小白菜动用重刑屈打成招,被迫认罪,定为谋夫夺妇罪,知县刘锡彤见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已经定案,于是就将此案上报给了杭州知府。
杭州知府听信知县刘锡彤的话,对杨乃武滥用酷刑,杨乃武说出与案情不符的情况,希望知府能查证,证明自己的清白,没想到杭州知府威逼利诱愣是让药店掌柜承认卖过砒霜给杨乃武。
并开具文书,杭州知府并没有为杨乃武与小白菜平反,反而定罪。遂层层上报,请求刑部批复定罪杨乃武写下诉状。
让他二姐去京城上诉,失败,后杨乃武的二姐去找杨乃武的同学吴以同,希望吴以同能帮帮杨乃武平怨,吴以同和兵部侍郎夏同善说了杨乃武的冤屈。
夏同善同意回京城帮忙投递冤壮,太后看后,下令命彻查此事,但杨乃武与小白菜又被用刑,再度屈打成招。
后有朝廷大员见文案中多处疑点重重,上报朝廷重审,经查证,杨乃武和小白菜是清白的,葛品连是病死的。这便是著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最终二人平反昭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杨乃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白菜
杨乃武晚年以植桑养蚕度过馀生,1914年9月患疮疽,不治身死。毕秀姑回到余杭,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卒于1930年。
杨乃武与小白菜 (清末四大疑案)
杨乃武与小白菜,是清末四大疑案之一。同治年间,杨乃武与葛毕氏被怀疑通奸杀夫,在刑囚后认罪,身陷死牢,含冤莫雪。此案惊动朝廷,在数度更审后虽还予清白,然而两人受尽酷刑折磨的悲惨遭遇仍令人不胜唏嘘。
情节
杨乃武,字书勋,又字子钊,浙江省余杭县余杭镇澄清巷人,家世以种桑养蚕为业,性格耿直,为癸酉科乡试举人,人称“杨二先生”。葛毕氏(即毕秀姑,绰号小白菜)为葛家童养媳,长得白皙秀丽;因穿绿衣白裤,人称“小白菜”。杨乃武教毕秀姑识字,两人过从甚密,于是街坊有“羊吃白菜”的流言。
葛毕氏的丈夫葛品连有流火宿症。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初七,葛品连旧病复发。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九,葛品连暴毙,验尸认为是砒霜毒杀。同治十二年十月十二,知县刘锡彤将杨乃武三次夹棍。杨乃武三次昏死,拒不画供。刘锡彤将供词“死者口鼻流血”改为“七孔流血”,并将一等人犯解送杭州府。而早年杨乃武曾举发当时是九品官吏的刘锡彤犯法,故有说刘锡彤根本对杨乃武怀恨在心,要屈打成招。
由于杭州知府陈鲁严刑迫供,杨乃武多次昏死,最后供认是他给的毒药。葛毕氏被陈鲁以通奸杀夫之罪判决“杨乃武斩立决,葛毕氏凌迟处死”。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上报浙江按察使蒯贺荪。
杨家不服,到杭州喊冤告状。杨乃武胞姐杨淑英(菊贞)曾在夏同善家做过保姆,透过夏同善与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狱林文忠将案卷送至军机大臣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翁同和手里,认为疑点重重。后慈禧太后下旨,刑部令浙江巡抚杨昌濬重新审讯,并遣监察御史王昕私访民间,得知爱仁堂并无卖砒霜。可惜杨昌濬为保面子和曾参审官员的乌纱帽,竟依仗左宗棠拥兵边疆之势,复以“通奸谋命”上奏。
清廷委浙江学政胡瑞澜为钦差大臣,重审此案。但胡对刑法无知,敷衍上谕,刘锡彤又用重金贿赂了胡瑞澜左右官员,以严刑逼供。葛毕氏受不了烧红铜丝穿乳极刑,再次诬供杨乃武指使杀人。胡瑞澜以为:“案经反复推究,供词佥同,并无滥刑逼供之事。即照本律科断,杨乃武斩立决,葛毕氏凌迟处死。”监察御史边保泉弹胡瑞澜复审草率。
同治十三年(1874年)九月,杨淑英陪同詹彩凤第二次进京,由夏同善引荐,求遍浙江籍在京官员三十余人。夏同善会同王昕亲自上疏,为杨乃武平反。同年十二月十日,《申报》载:“本馆近两日连录余杭詹氏都察院奏请敕刑部复审呈稿一纸。此案干系重大。核其大略:‘该县民葛品连于十月初九被乃武妻葛毕氏加毒毙命,葛品连母疑而告县,呈内唯毕氏是指。知县验勘讯情,拟以举人杨乃武与葛毕氏通奸,与伊夫构嫌,因办毒药使该氏毒死其夫。’”《申报》亦登出,杨淑英上都察院的状纸与都察院所公布的版本有所不同,例如少了“屈打成招”的词语。
光绪二年(1876年),刑部尚书桑春荣亲审此案,开棺重新验尸。在刑部任职六十年的老仵作照《洗冤集录》说法,证实葛品连并非毒发身亡,乃得病而死,只是骨头表面发霉。光绪三年二月,震惊朝野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宣告终结,杨乃武与葛毕氏获无罪出狱;但因在狱中多次被严刑对待,已一身伤残,而且连功名也不能恢复。而胡瑞澜、杨昌濬以下三十多名官员则撤职查办,大都是出身湘军的“两湖派”将领,使得左宗棠的“两湖派”势力受到严重打击。
在此事上,上海的新闻报章《申报》,连续报道此案,矛盾直指朝廷官官相护,欺上瞒下,引来民间舆论、浙江乡绅以及浙江籍官员对杨乃武的同情,由于杨昌濬涉嫌包庇下属,欺压浙江乡绅,故不少浙江籍官员为杨乃武奔走,希望可以为杨乃武翻案。同时亦惊动两宫太后与恭亲王奕?,下令重审此案。
杨乃武晚年以植桑养蚕度过馀生,1914年9月患疮疽,不治身死。毕秀姑回到余杭,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卒于19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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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菜出狱后,回到余杭,万念俱灰,在南门外石门塘准提庵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庵里没有香火,以养猪、养鸡为生。从此就在青灯古佛旁、晨钟暮鼓中了却残生,于1930年去世。她的墓塔建在余杭东门外的文昌阁旁,为了表白自己的清白和坦然,墓址选在河岸路旁。
20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