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是干嘛的?
人社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主要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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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一)高县人社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提出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参考资料:高县人社局-百度百科
人社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
人社局主要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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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十二、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人社局的主要职责-广州市人社局
人社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工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许可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6、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7、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拟订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政策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8、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中央、省关于企业军队专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专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转随调家属及在汉部队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市协调劳动关系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市属单位和有关中央在汉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3、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外交流与培训的有关工作。
14、负责全市“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人事局是政府职能部门,英文:Personnel bureau,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部等。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成现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
人社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部等。
市级人社局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政府部门的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有关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