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天上课要讨论,求各位大神解答
2013年3月8日,中国A贸易公司与美国B农产品贸易公司签订大米进口合同,合同条件CIF宁波,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交货期为2013年5月18日。A贸易公司于4月...
2013年3月8日,中国A贸易公司与美国B农产品贸易公司签订大米进口合同,合同条件CIF宁波,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交货期为2013年5月18日。A贸易公司于4月1日向对方开出信用证,B农产品贸易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与装运条件发运了货物。5月20日,B农产品贸易公司以传真通知中国甲贸易公司:“装运给贵公司的1万吨大米与发运给广西北海港的5000吨小麦同装在TTK船上。”A贸易公司收到传真后,立即通知B农产品贸易公司,这条船应先靠宁波港再驶往北海。美国B农产品贸易公司复传真说,“我们已按贵公司要求传真通知船公司,请TTK船先靠宁波港”。但该船实际上先靠了北海港,并且在北海停留卸货与检修了近1个月后才驶往宁波港。这时国际市场大米价格已下降,国内买家以未按期交货为由要求终止合同,并索赔,最后A贸易公司只能以降价了结。结果使得A贸易公司不但得不到预期利润10万元人民币,反而损失10万元人民币,共计损失20万元人民币。于是,A贸易公司以对方违约迟延交货为由向美国B农产品贸易公司索赔,B农产品贸易公司拒绝。
1、 两组分别代表A公司与B公司协商谈判解决上述争议,提出己方的相关观点,并充分阐述理由。
2、 如果有机会重新签订合同,A公司可提议使用哪种术语以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并试着说服B公司接受。 展开
1、 两组分别代表A公司与B公司协商谈判解决上述争议,提出己方的相关观点,并充分阐述理由。
2、 如果有机会重新签订合同,A公司可提议使用哪种术语以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并试着说服B公司接受。 展开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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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件CIF宁波 意思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装运船舱内),卖方即完成交货。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坏及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只要B贸易公司在离开美国转运港越过船舷时就已经完成了交货,对何时到达目的港没有要求,这A贸易公司要求B贸易公司赔偿是不合理的。
如果A 贸易公司和B签订合同是指出到达目的港宁波,及时间等可以避免这次情况发生。希望能帮助你。
如果A 贸易公司和B签订合同是指出到达目的港宁波,及时间等可以避免这次情况发生。希望能帮助你。
追问
我是A组的
追答
你是A组的,就应该在目的港交货啦,合同是应该是DEQ是最好的,对于A 公司,他主要承担货物在目的地交付后的风险和费用,而,B 公司承担的责任较多,负责把货物运至约定的地点或目的地交货;2,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目的地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3,由卖方办理出口手续,再DDP的情况下,还要办理进口手续。 对你A组的承担的责任小点,而且有利的,如果有问题出现就拿合同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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