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一些小问题~

事件1:A向B借款3000钱块在2005年8月1日写明借条规定A于2007年8月1日归还直到2008年8月1日B才想起要钱请问,这时B还能要回借给A的3000块吗?事件2... 事件1:A向B借款3000钱块在2005年8月1日 写明借条 规定A于2007年8月1日归还 直到2008年8月1日B才想起要钱 请问,这时B还能要回借给A的3000块吗?

事件2:假如借条上没有写明具体归还时间,请问,B还能要回借给A的3000块吗?(从2005年8月1日到2008年8月1日)

事件3:A用钱买杀手B杀C 后来A决定不杀了并打电话给B明确要求B中止杀人行为 但B后来还是把C杀了 请问,这时A属于什么犯罪?
展开
 我来答
焉树枝邢黛
2019-03-29 · TA获得超过3.8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2万
采纳率:30%
帮助的人:956万
展开全部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你朋友和受伤的那位同志都不用对此负责,应该由工厂负责,赔偿多少现在还无法计算,要等他的上治疗完以后去做鉴定,工伤共分为十个等级,每个等级的赔偿都不一样,所以只有鉴定出他的工伤等级才能计算应该赔偿多少,现在最关键的是应该到劳动局去申请工伤认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09 广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提供
tglg1
2008-09-13 · TA获得超过35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22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11万
展开全部
事件1:当然可以,如果B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话也可以,并没有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事件2:没有写明具体归还时间可以随时要求A返还。 当然,要给人家一个合理期限。

事件3:A属于故意杀人即遂。因为A和B属于共同犯罪,A的中止行为没有必然阻止结果的发生不能成立中止。在共同犯罪中一人即遂全部即遂。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百度网友151cecc58
2008-09-13 · TA获得超过55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359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事件一 可以要求还钱 因为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到2008年8月1号不过才一年,没有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事件二 可以要求还钱 因为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的话,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当然要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事件三 构成故意杀人罪 雇凶杀人AB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共同犯罪的一人既遂,则全案既遂。A没有采取有效地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能成立中止或未遂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