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本质上没有区别。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以前,做食品批发、零售需要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包括不需要拿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餐馆、糕点铺和经营批发、零售的商店等。区别是以前的流通许可证不包括加工,而经营许可证是合并了卫生许可证和流通许可证,是范围大小问题。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共八章56条,着力从破解食品经营许可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提高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有效性、操作性,主要内容为:
一、实行一地一证原则。
《办法》明确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要求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的原则,也就是同一经营者在二个以上不同经营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明确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二、采取三种经营业态、10个经营项目实施分类许可。
《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必须“先照后证”,明确将食品经营许可分为3种经营主体业态、10个经营项目,实施分类许可。3种业态是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10个经营项目分别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三、规定了许可证核发程序。
规定审核部门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并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同时明确食品经营许可在变更、延续、补办、注销4种情形的提交材料、时限等内容。
四、明确许可证记载内容。
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明确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等16项。明确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五、规定了监管责任。
《办法》第六章第39—44条,规定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第七章第45—51条,明确许可申请人、被许可人、食品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条款。
参考资料:《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百度百科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区别:
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指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扩展资料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一个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与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适用对象,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卫生许可证可适用的行为,包括一切事物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卫生许可证的使用主体,包括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其中也包括职工食堂、食品商贩等。
食品卫生许可证办证流程:
1、 申请报告。
2、 《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 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 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 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之间没有区别。
2015年10月1日食药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015年10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食品流通许可证,也就是说,两者是一回事,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即可。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领证所需材料:
1、 申请报告;
2、 《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 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 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 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目前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废止。2015年10月1日食药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一个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与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新领证
1、 申请报告;
2、 《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 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 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 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换证、复核
1、 申请报告;
2、 《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4、 原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产品备案表原件;
5、 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复印件:10人以下提供全部复印件,10人以上提供名册。名册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发放日期、证号、培训证发放日期、体检单位、培训单位;
6、申报单位关于其生产场地、流程布局、产品配方、工艺及标签、卫生设施、生产设备及检验室设施、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等方面中任何一项有变动的应递交变动后的材料;
7 、 产品卫生检验报告书(一年内)。
变更
1、 申请报告;
2、 《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新增产品的,按“新产品审查”进行,所需资料也一样要求;
4、减少产品的,仅需递交“申请报告”;
5、原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2015年10月1日食药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也就是说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食品流通许可证。两者的区别在于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旧的,已经废止。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3、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4、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扩展资料: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