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在元朝,明朝被称为什么
西藏,以清朝中央正式定名得名。唐宋为吐蕃;元朝叫做宣政院;明朝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称卫藏,卫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
清朝设西藏办事大臣;民国初西藏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建立,西藏一词即成为西藏自治区的简称,单字简称为“藏”。
扩展资料:
西藏地方千年的历史,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叫做“三个高潮”“两个低谷”。第一个高潮是公元7世纪初到8世纪中叶,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朝,积极加强与唐朝的联盟,引入中原地区的经济、文化,反映了唐蕃时期藏汉民族的友好交往。
第二个高潮是公元14世纪中叶到16世纪中叶,元朝统一中国后,也结束了藏族地区分裂割据、四百年混战的局面,西藏地方进入了国家施政体系。
在西藏地方的历史发展中,既有光华四射的高潮,也有沉重暗淡的低谷。第一个低谷是从9世纪中叶吐蕃王朝崩溃到13世纪中叶元朝统一以前“分裂割据,战乱不已”的四百年。
第二个低谷是16世纪中叶以后至西藏和平解放之前,由于政教合一的僧侣贵族统治,由于英国的两次入侵,西藏进入封建农奴社会“长期停滞”的四百年。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和平解放之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藏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当代西藏发展进步的历史道路
西藏在元明时期称为“乌斯藏”。
宋元时期,“吐蕃”(stod-bod)与“乌斯藏”(dbus-gtsang)二称同时使用,有时还写作“乌思藏”。后来渐渐多用“乌斯藏”这个称呼。公元1247年,随着“凉州会谈”的成功举行,乌斯藏(西藏)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元中央政府行使管辖权。管辖范围包括“乌斯藏”及阿里在内的藏区。
明时亦沿袭“乌斯藏”的称呼。后来出现的“卫藏”,也只是读音上的差异而已,在藏文书写中与“乌斯藏”无二:既是在地域范围上也是相同的。“卫藏” 是青藏高原上的一个大区域名称,为地理概念,是“卫”和“藏”两个地区相加后的地域。相应,“卫藏”这个地名也是由上述两个地名组合而成的。“卫”和“藏”的地名最早出现在吐蕃王朝时期。当时,将卫藏地方划分为4个“茹”( 军政区域)。这是一种大行政区域设置,相当于唐朝的“道”。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明朝廷正式授予西藏(乌斯藏)玉印。《明史 西域传三》记载:“洪武初,太祖惩唐世吐蕃之乱,思制御之。惟因其俗尚,用僧徒化导为善,乃遣使广行招谕。又遣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使其地,令举元故官赴京授职。于是乌斯藏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先遣使朝贡。五年十二月至京。帝喜,赐红绮禅衣及鞋帽钱物。明年二月躬自入朝,上所举故官六十人。帝悉授以职,改摄帝师为炽盛佛宝国师,仍锡玉印及彩币表里各二十。玉人制印成,帝眎玉未美,令更制,其崇敬如此。暨辞还,命河州卫遣官赍敕偕行,招谕诸番之未附者。冬,元帝师之后锁南坚巴藏卜、元国公哥列思监藏巴藏卜并遣使乞玉印。廷臣言已尝给赐,不宜复予,乃以文绮赐之。”
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后,明朝廷陆续正式授予西藏领导机构各级领导人封号、官职和玉印。七年夏,佛宝国师遣其徒来贡。秋,元帝师八思巴之后公哥监藏巴藏卜及乌斯藏僧答力麻八剌遣使来朝,请封号。诏授帝师后人为圆智妙觉弘教大国师,乌斯藏僧为灌顶国师,并赐玉印。佛宝国师复遣其徒来贡,上所举土官五十八人,亦皆授职。九年,答力麻八剌遣使来贡。十一年复贡,奏举故官十六人为宣慰、招讨等官,亦皆报允。十四年复贡。
所以一般称呼西藏为乌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