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直立总督,总督,巡抚,提督相当现代什么级别官位
清朝官员直隶总督相当于现在的首都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委员;总督相当于原八大大军区司令或原华北区、华南局之类大区书记;巡抚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提督相当于现代的省军区司令。
清朝直隶总督相当现代正式官衔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河道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地方最高长官)之一,总管直隶、河南和山东的军民政务。而由于直隶省地处京畿要地,因此直隶总督被称为疆臣之首。相当于现在首都北京市的最高领导人,而掌管的地方还要更大些。
总督是文职外官,相当现代大区书记,如以前的东北局、华北局等。同级别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相当中央警备团司令,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相当于中央仪仗队。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相当集团军司令。 以上级别正二品。
巡抚是文职外官相当现代省委书记,布政使司布政使相当省长。武职京官:散秩大臣。武职外官:副将。以上武职京官相当于军长。以上级别从二品。
提督是简称,清大体上每省置提督军务总兵官一员(福建设两员,陆路、水师各一,另晚清加江北、长江水师二提督),简称提督,为一省绿营兵的最高长官,秩从一品,而仍受总督或巡抚节制。所属有镇、协、黄、汛各级,其直辖部队称提标。清学政以提督某省这政为全衔,此提督与明代同,非正式官名。相当现代省军区司令。
总督,通常指一个国家的某片相对自主的区域中实际或名义上的最高行政长官。许多国家都有或曾经有总督这个职位。总督:清朝时期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正二品(若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位在从二品的巡抚之上,管辖一省或多省。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
巡抚又称抚台,为官名,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的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临时差遣,“巡抚”亦未成为官名,明巡抚之名,始见于洪武二十四年
提督,俗称“军门”,中国历史上的武官差遣,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为从一品官),称得上封疆大吏,就品级而言,受总督或巡抚节制。总督与巡抚掌军政,总兵官与提督则掌军令;一个是行政统治行为,一个则是统帅权力,没有一定的上下阶级规定
巡抚相当于省长
而提督相当于军区司令,北洋舰队的最高长官就是提督,丁汝昌的官职就是北洋水师提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