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时间科目
2016-04-20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四川省 上半年:3月29日至4月3日8:00
下半年警察:10月16日至10月26日 上半年:2015年4月25日
下半年警察:11月28日 行测,申论。 特训资料
重庆市 上半年:3月27日至4月6日
下半年:8月17日至8月23日 上半年:2015年4月25日
下半年:2015年9月12日 行测与申论 特训资料
吉林省 上半年:3月16日至23日
下半年:8月10日至8月17日 上半年:2015年4月25日
下半年:9月26日 申论、行测。不同级别考试科目不同。 特训资料
陕西省 2015年3月30日至4月3日 2015年4月25日 申论、行测。考试范围详见《2015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大纲》 特训资料
甘肃省 5月16日至5月22日 2015年7月4日 申论、行测。 特训资料
青海省 4月1日至4月10日 2015年4月25日 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特训资料
广东省 2月9日至15日 2015年3月22日 行测,申论。考试范围详见《2015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大纲》 特训资料
深圳市 2015年12月21日至25日 2016年1月16日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A类)、申论(B类)、金融专业素质测试、行政执法素质测试、社会保险执法素质测试、地税执法素质测试、食品安全执法素质测试、特种设备执法素质测试、卫生行政执法素质测试、司法素质测试、气象专业素质测试 特训资料
广州市 4月15日至21日 2015年5月10日 行测,申论,详见2015年广州公务员考试大纲
特训资料
新疆区 兵团:4月3日—9日
新疆:6月13日-19日 兵团:4月25日
新疆:7月11日 行测,申论,公安基础知识,监狱基础知识,汉语基础知识 特训资料
湖北省 3月20日至25日 2015年4月25日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测,申论。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报考从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考试大纲详见:2015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大纲 特训资料
福建省 3月20日至26日 2015年4月25日 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大纲详见:2015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大纲 特训资料
湖南省 3月20日-26日 2015年4月25日 行测,申论。考试大纲详见:2015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大纲 特训资料
辽宁省 3月20日至26日 2015年4月25日 行测,申论,招警考试加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详见:2015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大纲 特训资料
山西省 3月20日至27日 2015年4月25日、26日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大纲详见:2015年山西公务员考试大纲 特训资料
江西省 3月23日至4月1日 2015年4月25日、26日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生,还需分别参加《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军事理论知识》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详见:2015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大纲 特训资料
山东省 5月5日—8日 2015年5月30日、31日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基础知识》 特训资料
广西区 3月17日至24日 2015年4月25日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 特训资料
宁夏区 3月25日至4月3日 2015年4月25日、26日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特训资料
贵州省 3月9日9:00至13日16:00 2015年4月25日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特训资料
海南省 3月12日8∶00至18日16∶00。 2015年4月25日
甲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乙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职位需进行《公安基础知识》的专业科目考试。 特训资料
河北省 3月10日9:00至18日17:00 2015年4月12日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特训资料
安徽省 4月1日9:00至4月6日24:00。 2015年4月25日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具体考试范围详见:201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大纲 特训资料
云南省 注册时间:3月12日—17日
提交报考申请时间:3月18日—23日 2015年4月25日
报考法检系统公务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B卷),其中司法工作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卷),非司法工作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B卷);
报考其他公务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特训资料
天津市 上半年:3月2日至8日
下半年:8月25日至29日 上半年:2015年3月22日
下半年:2015年9月19日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和专业科目考试。具体考试范围详见:2015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大纲 特训资料
江苏省 2015年2月6日-12日 2015年3月22日
A类考试科目有:《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有:《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有:《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具体考试范围详见: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大纲 特训资料
黑龙江 5月29日至6月2日 2015年6月27日
行测,申论,与《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等 特训资料
内蒙古 3月20日至27日 2015年4月25日
行测,申论 特训资料
北京市 2015年11月8日至12日 2015年12月12日(周六) 行测,申论,详见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 特训资料
浙江省 2015年3月16日—3月21日 2015年4月25日 行测,申论,心理测评等详见: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科目 特训资料
上海市 2015年11月2日至9日 2015年12月13日 行测,申论,专业科目,详见2015年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告 特训资料
2016国考 2015年10月15日至24日 2015年11月29日 行测,申论,部分职位加试专业科目,具体详见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特训资料
16年那
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主要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报考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为(一)、(二)两卷,分别用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报考者,并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一)作答要求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生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再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
作答时,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自己选择的选项,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二)测查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考生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
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考生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