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的个人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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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卫F
2016-05-28 · 超过6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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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9——1985.07 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学习;
1985.09——1988.08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08——1990.12 海南大学法学院助教;
1990.12——1995.07 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期间:1992.11—1993.08 美国夏威夷大学留学生);
1995.07——1998.06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外事侨务处副处长、海外课程教育中心主任(期间:1996.05晋升副教授;1997.09—2001.0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职学习);
1998.06——1999.12 海南大学外事侨务处处长、海外课程教育中心主任、港澳台办公室主任;
1999.12——2001.03 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高校工委委员;
2001.03——2004.06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省国际交流协会会长、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期间:2002.10—2003.1 参加中组部司局级干部英语强化班学习,2003.10—2003.11 在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美国高级行政管理班学习);
2004.06——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省国际交流协会会长、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省文化交流促进会副会长。分管秘书行政处、国外侨务与港澳事务处、国际会议事务处,兼任办机关党委书记
2011.5.26拟担任省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2011年6月28日下午,海南省妇联五届五次执委会(扩大)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替补刘锦同志为海南省妇联第五届执委,并选举刘锦同志为海南省妇联主席。
2011年8月起兼任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海南省妇女儿童问题研究会会长
2013年8月海南省妇联党组书记、第六届主席 。
十届全国妇联执委,六届海南省委委员,海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三届、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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