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考古发现,新石器时代晚期和平境内已有人居住。建县之初,人口多少,无从考查。旧志所载,嘉靖年间,全县只有3 000多个丁口,至民国31年(1942)增至16万多人。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安居乐业,随着生产的发展,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口急剧增加。至1995年一共45年时间,人口增加了近2倍。农村人均占有耕地从1.566亩减至0.56亩。1963年全县开始逐步推行计划生育,1973年以后,人口增长幅度已开始下降,据统计,仅1980~1995年间,全县就少出生6万人。但由于人口基数增大,计划生育任务仍很艰巨。
2011年末全县总人口53.94万人,其中县城人口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