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归哪个部门管理?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有权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案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七条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九款规定,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有权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案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七条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九款规定,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71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