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余额可以用作购买二手房的首付吗

 我来答
baby无知的蚂蚁
推荐于2020-02-2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baby无知的蚂蚁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采纳数:21515 获赞数:66197
单位优秀员工,完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不能,员工公积金的余额只有在购房后拿到房产证之后才能申请提取,在没有购房之前是不能提前提取作为首付的。

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我已年满18岁
2018-10-23 · 知道合伙人公共服务行家
我已年满18岁
知道合伙人公共服务行家
采纳数:42 获赞数:3189
正科级领导职务,曾获省青年岗位能手,所在单位十大业务标兵、优秀党员、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不行,需要购房合同和发票才行。也就是说是事后提取。
以宁波为例:
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工购买二手房(即存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房产证、契税缴款书、身份证;职工购买商品房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已付 30% 以上购房款发票、身份证。目前购买商品房没有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的政策。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