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和游戏,与非零和博弈相对,是博弈论的一个概念,属非合作博弈。它是指参与博弈的各方,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
2、负和游戏:负和游戏是指博弈双方或多方虽有一部分获胜,但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总体来说是得不偿失,没有赢家的。负和游戏和“正和游戏”、“零和游戏”说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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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和游戏源于博弈论,现代博弈理论由匈牙利大数学家冯·诺伊曼于20世纪20年代开始创立,1944年他与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特恩合作出版的巨著《博弈论与经济行为》,标志着现代系统博弈理论的初步形成。零和游戏的原理如下:两人对弈,总会有一个赢,一个输,如果我们把获胜计算为得1分,而输棋为-1分。则若A获胜次数为N,B的失败次数必然也为N。若A失败的次数为M,则B获胜的次数必然为M。
“零和游戏”指参与博弈的各方,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
“负和游戏”是指,博弈双方或多方虽有一部分获胜,但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总体来说是得不偿失,没有赢家的。
零和游戏又被称为游戏理论或零和博弈,源于博弈论。是指一项游戏中,游戏者有输有赢,一方所赢正是另一方所输,而游戏的总成绩永远为零。早在2000多年前这种零和游戏就广泛用于有赢家必有输家的竞争与对抗。“零和游戏规则”越来越受到重视,因为人类社会中有许多与“零和游戏”相类似的局面。与“零和”对应,“双赢”的基本理论就是“利己”不“损人”,通过谈判、合作达到皆大欢喜的结果。
零和游戏的原理如下:两人对弈,总会有一个赢,一个输,如果我们把获胜计算为得1分,而输棋为-1分。则若A获胜次数为N,B的失败次数必然也为N。若A失败的次数为M,则B获胜的次数必然为M。这样,A的总分为(N-M),B的总分为(M-N),显然(N-M)+(M-N)=0,这就是零和游戏的数学表达式。
从20世纪以来,人类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经济的高速增长、科技进步、全球一体化以及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之后,“零和游戏”观念正逐渐被“双赢”观念所取代。在竞争的社会中,人们开始认识到“利己”不一定要建立在“损人”的基础上。领导者要善于跳出“零和”的圈子,寻找能够实现“双赢”的机遇和突破口,防止负面影响抵消正面成绩。
零和博弈是博弈过程的最基本模型。理想的零和博弈对于金融市场有重要意义。在金融市场实际趋势运行中,理想零和博弈的全过程接近于一个半圆。当然,所谓半圆,与观察者制定坐标的数值单位有关,如果大幅压缩时间单位,这个半圆看起来就象抛物线;如果大幅扩展时间单位,路线又象一段扁扁的圆弧。因此,在上面表达最高点的时候,提出“公认的相关系数”概念。在这个相关系数引导下,最高点就是一个明确的数值,也就排除了观察坐标绘制过程的伸缩带来的影响。
“负和游戏”是指,博弈双方或多方虽有一部分获胜,但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总体来说是得不偿失,没有赢家的。
和“正和游戏”、“零和游戏”说法类似。
零和博弈(zero-sum game),又称零和游戏,与非零和博弈相对,是博弈论的一个概念,属非合作博弈。指参与博弈的各方,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
也可以说: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二者的大小完全相等,因而双方都想尽一切办法以实现"损人利己"。零和博弈的结果是一方吃掉另一方,一方的所得正是另一方的所失,整个社会的利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一分。
零和游戏又被称为游戏理论或零和博弈,源于博弈论(game theory)。是指一项游戏中,游戏者有输有赢,一方所赢正是另一方所输,而游戏的总成绩永远为零。 早在2000多年前这种零和游戏就广泛用于有赢家必有输家的竞争与对抗。"零和游戏规则"越来越受到重视,因为人类社会中有许多与"零和游戏"相类似的局面。与"零和"对应,"双赢"的基本理论就是"利己"不"损人",通过谈判、合作达到皆大欢喜的结果。
然后你们到棋牌室去打麻将了,不管谁输谁赢,总归要付台费,不管谁输谁赢总有这份台费到了棋牌室的口袋里,你们的收益和损失加起来总归是负的,所以叫负和。
说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