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在重量超限认定上,对2轴到6轴以上货车及汽车列车车货总重上限作了明确规定。在外廓尺寸超限认定上,对车货长宽高有了明确规定。
新标准明确规定,2轴货车总质量限值由20吨调整为18吨,3轴中置轴挂车列车和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27吨,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值为25吨,而之前统一为30吨。6轴货车载货量由55吨变为49吨,总高度不得超过4米,每超过标准一吨罚款500元,车货超高、超宽最高可能被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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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路政管理局治超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标准提高了处罚力度,以前超过核定载质量每吨处罚100元,现在是超过核定载质量每吨处以500元罚款。
违法超载超限被称为公路的“第一杀手”,货运超载超限不仅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给公路和桥梁带来严重危害,降低公路使用寿命,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目前处于新标准实行初期,乌鲁木齐各超限检测站的服务窗口、大厅、磅房、货场、大型停车场,以及厂矿企业,张贴了新标准的具体内容,工作人员向过往货车驾驶员免费发放服务手册。
自2020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载货汽车限行措施将有新的调整,这是自2017年8月14日乌鲁木齐对货运车辆通行实施规范后的一次新调整。
新限行措施规定,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的限行区域(以下简称核心区)为:东环高架路-南环高架路-西环高架路-北环高架路(含桥下道路)围合区域。
在限行区域内,每日8:00-24:00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通行,其它时段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通行。
而在限行区域外至中型载货汽车限行区域边界(黄色区域不含核心区),每日上午8:30-10:30、下午18:30-20:30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通行,其它时段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通行。
这与原限货措施相比(高峰限行时段为8:00-10:30和18:00-20:30),早高峰的限行时间各缩短了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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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满志明介绍,随着乌鲁木齐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及物流运输行业的迅猛增长,货运车辆需求量也呈现逐年攀升的趋势。
物流运输业贯穿社会各个行业领域,衔接生产与消费,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调整货运车辆限行新举措,旨在平衡好缓堵、环保与物流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城市道路通行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缓解货运车辆通行难问题,推动我市物流行业快速发展,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为更好的服务居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党媒-乌鲁木齐货车禁行将有调整 快来看看有哪些变化
1、轻型、微型货车高峰限行时段缩短半小时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满志明介绍,在此次调整之前,限行区域内的轻型、微型货车高峰限行时段是每天的8:00-10:30和18:00-20:30,调整之后限行时段为每天的8:30-10:30和18:30-20:30。
2、黄色区域货车车型有所放宽
原来,在黄色限行区域内(如图所示,不含红色核心区),高峰时段可通行的车辆仅限轻型、微型厢式货车,而此次调整,将该区域内的通行车型放宽至所有轻型、微型货运车辆。
3、新能源货运车辆通行不受限制
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增加,货运车辆中也不乏一些新能源车的出现,对此满志明告诉新疆头条记者,新的限行措施实施后,只要是绿牌的新能源货运车辆,可以不受时间和区域的限制,全天在市区范围内通行。
4、三类货运车辆高架桥通行受限
此前,在乌鲁木齐市高架道路通行方面,对货运车辆没有明确限制规定,而此次的调整也将高架道路的限制通行纳入其中,按照即将实施的限行措施规定,中型货车、重型货车以及危化品车辆全天禁止在高架道路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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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了使乌鲁木齐疏堵保畅工作和环境保护、货运物流运输之间达到更好的平衡,乌市交警对乌鲁木齐市区的货车限行区域进行了调整,并向社会发布了新的限行措施通告。
与过去相比,此次调整主要是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方面放宽对微型和轻型货车的通行条件,中型和重型货车限行的条件和区域没有变化。从早晚高峰的通行时间来说,这次调整对微型、轻型货车缩短了半个小时的限行时间。
此外,新的限行措施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不按限行要求通行的车辆进行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天山网-乌鲁木齐货车禁行将有调整 快来看看有哪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