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区别是什么?
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是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体法律关系进行一定裁判制作的文书。裁定书,是对诉讼案件、其他案件进行法律程序上的认定,作出的裁判文书。
1、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 文书。是 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 民事判决书、 刑事判决书、 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规: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从2014年1月1日起在互联网全面公布,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晒”的4类判决书外,公众均可随时查阅。
3、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
4、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5、按照解决的问题不同可以分为: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6、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法院颁布的不一定是裁定书,而有可能是判决书,虽然两者都是法院颁布的,但其实在本质上还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