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吗?为什么被交警查到要扣驾照满分?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所以如果违规的话,交警有权进行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4项,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电动三轮车有三个轮子,空车质量超过了非机动车的规定范围,虽冠以“电动”名称,但明显不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3号条文
2023-07-27 广告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所以如果违规的话,交警有权进行处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2、第一百一十九条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二、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
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2、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3、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4、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5、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
6、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7、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8、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9、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10、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供单人乘骑,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11、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28千瓦,载质量不大于1,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公里/小时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12、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9千瓦,载质量不大于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40公里/小时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13、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14.7千瓦(20马力)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14、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15、手扶拖拉机:指用手把操纵转向的轮式拖拉机。
16、轮式自行专用机械:指设计行驶速度在10公里/小时以上,装有充气轮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专用机械。
17、全挂车:指本身无动力,独立承载,依靠其他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18、半挂车:指本身无动力,与主车共同承载依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交警查到扣分是必然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概念。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4项,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电动三轮车有三个轮子,空车质量超过了非机动车的规定范围,虽冠以“电动”名称,但明显不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