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不先执行贷款人财产而是先执行担保人这合法合理吗是不是欺负?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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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存在着欺负的问题,关于债务处理过程中,在具体执行中一般有二种情况,一种是由债务人还款,不够再由担保人偿还或者不予偿还,一种是由担保人先行偿还,再由担保人自行向债务人要求偿还。二种方案是由司法部门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调整而定。你这案子估计是债务人逃避或者债务人的资产权益不明,或者无法偿还应还款,所以才启动担保人先期偿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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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肯定不合适的。因为就算执行也确实应该先执行贷款人的财产如果贷款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转而才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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