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您好,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招牌字体残缺你应该及时更换,拒不更换的城管可以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户外广告应当统一规划,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牌匾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画廊、标语、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加强设施的日常管理,保持外形美观、安全牢固及功能完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或者依法确定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二)违反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
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户外广告应当统一规划,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牌匾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画廊、标语、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加强设施的日常管理,保持外形美观、安全牢固及功能完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或者依法确定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二)违反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