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将死,为何把两根指甲留给宝玉?
在远古时代,一个女人想表达自己成为别人的女人的时候不一定要有恋爱关系,只要她提供自己的私人物品即可。指甲在古代也算是私人物品,送给对方也有着定情的意思。
在晴雯被王夫人撵出去,贾宝玉看到后便私下里去见她,晴雯很高兴他来,擦拭时说觉得再也见不着宝玉了。眼泪含住将左手上染有红色的两根指甲咬下来,作为纪念,留在宝玉手中,又在身上取出里面旧的红色凌袄,将其送给宝玉。在远古时代,与人穿同一件衣服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这就像生与死之间的联系。 晴雯将内衣送给了宝玉,也就是说的这个意思。
红楼梦中最光彩照人的人物是晴雯。她的出生是低矮的,但是死亡确是令人震撼的。两个洋葱管的长指甲也是她个性的体现。在贾家的肮脏的小社会里,她尽力的保持美丽的姿态,她也试图活成自己样子。
这才是很伟大的晴雯,生的时候让人感到辉煌,垂死的时候让人难过。在院里,晴雯最初受到宝玉的保护,但是由于宝玉与袭人有了云和雨的感情,所以才会寄人篱下。虽然晴雯是三等的下人,但也是需要做一些事情的。
到目前为止,晴雯仍然是无数的女性渴望的样子,并使数百万的男性动容。她的生活以悲剧告终,却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美好和无限的幻想。实际上,在生活中都可以活成晴雯的模样,请努力。只要勇敢,就能过上理想的生活!
晴雯被王夫人撵出大观园之后,贾宝玉私下里去看她,见到宝玉之后,晴雯大喜,说道以为再也见不到宝玉了,一边擦泪一边将左手上两根金凤花染红的三寸指甲咬下。晴雯将死,为何把两根指甲留给宝玉?
留给宝玉作纪念,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祆脱下给宝玉。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很多人都认为她是性格刚烈所致,也是因为喜欢宝玉所致。
但是这些自恰的逻辑总不那么让人信服,细读之后,发现晴雯其实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她之所以这样做,其实也是按照“规矩”来做的。
第六十三回中,林之孝家的巡园至怡红院时,听到宝玉直呼丫鬟们的名字,说了这么样的话,透露出晴雯的来历。
“这才好呢,这才是读书知礼的。越自己谦越尊重,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的猫儿狗儿,轻易也伤他不的。这才是受过调教的公子行事”。
她说的这些人中自然包括晴雯,因为她说完之后,晴雯和袭人忙为宝玉辩解开脱。这里面透露:晴雯是贾府三五代的陈人。换句话来说就是一直在贾府里的老人,世代家生子的那种。
除了这两种身份这外,晴雯其实还有另外一个神秘的身份。但是这种身份却在书中被改写了。曹雪芹在增删修订的过程中,为了表达对晴雯的特别喜爱,表达对末世的控诉,所以才把她塑造成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因为晴雯很喜欢贾宝玉,当时指甲和手帕都是用来表达儿女之情的,她也是希望可以跟贾宝玉携手而行,所以才把两根指甲给了宝玉。
在贾府的数百名女佣中,晴雯是她一生中最可怜的一个,就像远洋和林红玉一样。虽然她是个奴隶,但她从不担心吃喝,也从不在早上或晚上责骂,晴雯天生就不如她,与不得不把自己当奴隶卖掉的贫困家庭相比,晴雯更富有同情心,晴雯十岁时被赖达买走,成为奴隶家庭的仆人,在此之前,晴雯经历了什么?它被她父母遗弃或父母去世,赖达在哪里买的?这篇文章没有解释,无论如何,晴雯死前都不记得父母的家乡了。
我们都知道,大观园创始人王善保不仅被谭春打了耳光,丢脸,还抄袭了他在孙女棋局与表弟秘密会面的证据,这是自找的,王夫人赢了,可以说,是时候称之为黄金收成了,但是,王夫人不愿意这样做,她继续把手伸向怡红院,当王夫人着几个婆子赶到怡红院时,大发雷霆,大家都震惊了,在床上病了四五天,水密身上没有牙齿的晴雯是第一个被拔掉的人。
其实,贾宝玉真的说中了,其实他就是一直嫩兰花,刚拔出剑鞘扔进猪窝之中,晴雯其实已经快要死了,他把自己的手指甲给贾宝玉就是要跟他同生共死的,把他们放到自己贴身的地方,贾宝玉觉得她非常爱自己。
晴雯向来贞洁的,但是她已经被所有人知道自己已经不干净了,被别人所污了,所以才会把指甲给了宝玉,索性坐实了罪名。
晴雯被王夫人撵出大观园之后,贾宝玉私下里去看她,见到宝玉之后,晴雯大喜,说道以为再也见不到宝玉了,一边擦泪一边将左手上两根金凤花染红的三寸指甲咬下,留给宝玉作纪念,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祆脱下给宝玉。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晴雯最最宝贝的东西是什么呢?当然是她最爱的指甲了。原著中是这样描述的:“(左手)上有两根指甲,足有二三寸长,尚有金凤仙花染的通红的痕迹。”一个丫鬟,做着伺候人的事情,为什么会留着这么长的指甲,足足有二三寸。
可以看出来,她是个不愿意把自己当作奴才的人,不管身在什么地方,心里总有一个骄傲的地方,这指甲正是说明她有她的骄傲。
还有一个原因,跟晴雯的身份有关,在原著中,晴雯的身世比较模糊,只知道她有哥哥嫂嫂,还有就是她是赖嬷嬷送给贾母的。赖嬷嬷是谁?她是贾府管事之一,赖大的母亲,说白了,也就是个奴才,而晴雯是奴才的奴才,可见她的地位很低。
然而,这样地位,也不能够影响晴雯自强自尊的心性。所以,即便是袭人(王夫人默认宝玉的姨娘),也没有像晴雯一样,养着水葱似的指甲,所以,在晴雯的骨子里,她和府里的小姐们是平等的。
然而,就在她重病不起的时候,与宝玉见了最后一面。原著是这样描述的:“晴雯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给宝玉珍藏。二人互换贴身旧袄儿。”
在这里,晴雯铰下来,养了那么久的指甲,一直是她最宝贝的,就这样留给宝玉。一方面是给宝玉留个念想,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别人给的,唯独这两根指甲,是自己精心养护的,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像女人的头发一样。因为宝玉待他是真心的,她也要用真心来还。
另一重意思,小编觉得,无关爱情,用自己的行动抗争这个世道,“我清清白白做人,不愿攀龙附凤,一辈子就做自己,但最终却落个勾引别人的狐狸精的名声”。她心有不甘,却无力辩解,那我索性就这样了。想给哪些诬陷的人看看,晴雯就算是死了,也要死的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