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他单位分的福利房,离婚时我有权分该套房产吗?会怎么分呢?
我们是01年结的婚,在06年10月份,他单位分福利房时,要交30%的首付3万元钱。他拿出2万元,我又回娘家借了1万元,其余的贷款。现在该房产的钥匙还没有发下来,自然房产证...
我们是01年结的婚,在06年10月份,他单位分福利房时,要交30%的首付3万元钱。他拿出2万元,我又回娘家借了1万元,其余的贷款。现在该房产的钥匙还没有发下来,自然房产证目前也不会有。但现在婚姻已走向边缘了。请问,现在我们离婚,我有权分到该套房产吗?会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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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201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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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系婚后取得,不管谁付款,都属婚后财产。
还在还款的由于权属上还存在暇疵,因此,法院如果在判决时,可能不会直接判决归属,而是判决使用,或是要对离婚后的还贷情况予以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有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系婚后取得,不管谁付款,都属婚后财产。
还在还款的由于权属上还存在暇疵,因此,法院如果在判决时,可能不会直接判决归属,而是判决使用,或是要对离婚后的还贷情况予以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有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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