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勇于献身的故事
1、董存瑞:
1948年5月25日,在解放隆化县的战斗中,因部队受阻于对方军队的桥型暗堡,董存瑞毅然抱起炸药包,左腿负伤,冲至桥下。因身边无处安放炸药包,紧急时刻,董存瑞用自己的身体充当支架——手托炸药包,牺牲时,未满19岁。
2、黄继光:
1952年10月20日在朝鲜上甘岭地区597.9高地黄继光舍身堵机枪牺牲,年仅21岁。被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追记特等功,并授予“特级英雄”称号。
3、方志敏:
1935年1月29日,在江西省玉山县怀玉山区被俘,囚于南昌国民党驻赣绥靖公署军法处看守所,严辞拒绝了国民党的劝降,实践了自己“努力到死,奋斗到死”的誓言。1935年8月6日,方志敏同志被秘密杀害于江西省南昌市下沙窝,时年36岁。
4、刘胡兰:
1947年1月11日夜,上级通知她转移。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她也随同群众来到会场。国民党当场又抓捕了石世辉、陈树荣、刘树山、张年成等,并胁迫她出场坦白。审讯中,国民党千方百计,软硬兼施,想诱使其供出同党,并相许给她土地。刘胡兰百般不从,英勇就义。
5、邱少云:
1952年10月12日因美军燃烧弹发落在邱少云潜伏点附近,火势蔓延全身,为避免暴露,放弃自救壮烈牺牲,年仅26岁。1953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授于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 称号和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
2014-05-05
学习邱少云烈士英雄事迹的体会
邱少云烈士的英雄事迹,我从书中、从同学们的口中,我知道了他。所以,我找了很多他的先进事迹报告,愈看愈觉得对我的教育非常深刻。
我感触最深的地方是邱少云烈士在夺取抗美援朝战争中,在争取“391”无名高地的战斗中英勇献身的一幕,。当我读到邱少云烈士在烈火烧身的情况下,纹丝不动,最后还英勇献身的一段时,不禁被邱少云烈士为国捐躯的英勇行为打动了,也不禁被邱少云烈士那种“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精神而感动了。这是多么令人可敬可佩、可歌可泣的行为啊!邱少云烈士那种强烈的集体英雄主义观念和宁死不屈的刚强意志真令我感动,肃然起敬。
通过学习邱少云烈士的英雄事迹,我真切地体会到邱少云烈士的伟大,体会到他舍己为国的英雄品质,更体会到在生活中,只有像他那样具有坚强意志和严守纪律的品质,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才能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和有贡献的人!
从邱少云烈士的英雄事迹,再想想自己,觉得十分惭愧。自己觉得,自己连上课的那四十分钟也觉得熬不住,经常打哈欠,还无精打采地坐着,盼下课铃响。对照先进,自己从内心觉得,生活在无忧无虑的和平年代,应从以后要全神贯注地听课,多多地学习知识,从而以优异的成绩向家长和老师汇报,这也是自己学习的心得体会。
2.杨斌烈士在灭火中光荣牺牲的事迹在《西双版纳报》等媒体刊发和播出后,我,一个平凡的交通警察感受着他临危不惧、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概。 杨斌在扑救火场中一往无前、舍生忘死的英雄事迹,是千万消防战士的榜样和力量,也是我们新时期人民警察的精神领跑者。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8个字挂在嘴边并不难,但用实际行动甚至生命来诠释它就并非易事。 杨斌走了,但留给我们的是一种崇高的精神。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我们学习英雄的先进事迹,首先要进一步弘扬“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这一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从平凡的事做起,从简单的事做起,真正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做到让人民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其次,要学习他爱岗敬业、不辱使命的敬业精神。平时,杨斌对工作兢兢业业,并且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消防政策法规,苦练消防军事技术,入伍不到半年时间,为了摸清辖区的火情,他带领战士深入到勐腊县13个乡镇、4大农场及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培训。作为交通警察,我与英雄所担负的不同的是维护社会安宁的任务,但最终的目的是相同的,自己所应恪守的职业使命是没有区别的。最后,要学习他牢记宗旨、不计得失的崇高品质。杨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不讲个人得失,不顾个人的安危,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宁,奉献了他年轻的生命。 作为一名交通警察,我要用爱岗敬业、不辱使命的职业精神去维护一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去完成作为人民警察的使命。 杨斌很平凡,和所有的消防战士一样,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守护着社会的安宁。杨斌不平凡,在人民最需要他的时候置个人安危于度外,无私无畏,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庄严承诺,筑就了人生的壮丽篇章。瞬间凝结成辉煌,平凡汇聚成精彩。杨斌这只火凤凰的光芒,照亮了我们,更照亮了这个社会。
还有赵一曼,董存瑞,黄继光,雷锋,岳飞,很多啦
刘胡兰英勇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