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以后的工资怎么算?

我是4月份正常辞职的,就是按规定提前15天交辞职信的那种。我们是16号发工资,到了五月份他说公司规定必须押一个月才发,我打电话给老板的时候录音了,他已经答应我6月16号发... 我是4月份正常辞职的,就是按规定提前15天交辞职信的那种。我们是16号发工资,到了五月份他说公司规定必须押一个月才发,我打电话给老板的时候录音了,他已经答应我6月16号发。问题是只有半个月的工资他会发吗?不发的话可不可以拿着录音去报案?我们这边工资都是打卡上,没有工资条,上班也不打卡影响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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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元斐褚水
2011-01-03 · TA获得超过3.6万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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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顶多按你的出勤天给你工资。因为你没有满月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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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ch1987
2018-08-02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ygch1987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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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工伤认定、鉴定、理赔所以对这一方面比较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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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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