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公司?
2020-03-26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一) 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二) 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公司清算时,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在公司资产之外主张债权;(三) 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股东的身份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四) 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五) 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 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通信设备的民营通信科技公司,于1987年正式注册成立,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基地。
华为是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技术(ICT)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ICT领域,坚持稳健经营、持续创新、开放合作,在电信运营商、企业、终端和云计算等领域构筑了端到端的解决方案优势,为运营商客户、企业客户和消费者提供有竞争力的ICT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
并致力于实现未来信息社会、构建更美好的全联接世界。2013年,华为首超全球第一大电信设备商爱立信,排名《财富》世界500强第315位。
扩展资料
华为业务:
运营商业务
运营商业务主要就是各类通讯设备,2107年华为运营商业务收入2978亿元,同比增长2.5%;已在全球部署超过50万个基站,商用连接突破1000万,与1000多家生态合作伙伴共建生态。在全球十余个城市与30多家领先运营商进行5G预商用测试。整体规模世界第一,远超爱立信,是爱立信的三倍以上的规模。
企业业务
企业业务主要表现在云计算、大数据、企业园区、 数据中心、物联网等领域。目前,197家世界500强企业、 45家世界100强企业选择华为作为数字化转型的合作伙伴。企业业务方面,华为2017年收入549亿元,同比增长35.1%。
消费者业务
消费者业务领域,主要就是手机业务,目前华为手机分为华为与荣耀双品牌,两者并驾齐驱,2017年,华为智能手机全年发货1.53亿台,实现销售收入2372亿元,同比增长31.9%,今年8月份,华为更是一举超过了苹果,成为仅次于三星的世界上第二大手机制造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