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工种类别A(一)A(二)是什么意思?
职业工种可以分为A类和b类等类别,A类的主要原因是从事文职职业的岗位,属于非体力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公司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文职人员、柜面人员;教师;设计师。
我国现行职业分类标准《职业分类和代码》(GB6565-86)是由原标准局和统计局,根据国际劳工局《国际标准职业分类》制订的。
其主要出发点,是为 了便于进行全国人口普查和国内外经济技术信息交流的需要,而对科学、合理地进行社会劳动力管理等方面的指导还不够完善,职业分类也不够准确。
扩展资料
其内容构成与国际上通常的职业分类标准相比较,缺少诸如职业的解释、定义、内涵等方面的内容。全国职业分类,划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层。大分类8个,中分类63个,小分类303个,共分职业6000余个。
八个大分类中,第一、二大类主要是脑力劳动者;第三类包括部分脑力工作者和部分体力工作者;第四、五、六、七大类主要是体力劳动者;
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均列入第八大类。八个大类的排列顺序及名称如下:第一大类:名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大类:商业工作人员第五大类:服务性工作人员第六大类:
农林牧渔劳动者第七大类: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按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目前,工人有标准(技术等级标准或岗位规范),而干部尚无标准。
公司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文职人员、柜面人员;教师;设计师;财务人员;法官、律师、书记员;行政及内勤人员;编辑;医生、护士;工程师;试验室人员、质检员;仓库管理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