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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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原具有公务员身份辞职未满2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报考广西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并进入拟录用公示范围的人员;
(8)已录取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11)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不能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原具有公务员身份辞职未满2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报考广西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并进入拟录用公示范围的人员;
(8)已录取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11)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不能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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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政法干警?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政法干警?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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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
已退役士兵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已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即1985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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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学历要求:
⑴报考专科学历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⑵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⑶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⑷报考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8月2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8月28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报考“四项目”人员职位限贵州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7. 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11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以招录年度为准。如2010年招录的公务员,201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0年。)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8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3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不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人员。
详情公告请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gz.huatu.com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
已退役士兵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已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即1985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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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学历要求:
⑴报考专科学历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⑵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⑶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⑷报考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8月2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8月28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报考“四项目”人员职位限贵州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7. 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11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以招录年度为准。如2010年招录的公务员,201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0年。)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8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3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不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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