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这里的会计分期是指会计年度。其实这里的问题是商品收入应当确认在哪个会计期间,是说商品销售收入应当是确认2x19年还是2x20年的问题?
根据新收入准则和题中相关条件,可以判断在2X19年12月25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应确认收入。因为商品在运抵乙公司前发生的毁损、价值变动等风险由甲公司(销售方)承担,即在商品运抵乙公司并经乙公司验收合格前,商品的控制权仍在甲公司手里(承担存货风险),不应确认收入。甲公司应当在2X20年5月15日乙公司验收合格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题中是在2X19年收入确认的期间不对,所以可能违背会计分期的基本假设。
根据新收入准则和题中相关条件,可以判断在2X19年12月25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应确认收入。因为商品在运抵乙公司前发生的毁损、价值变动等风险由甲公司(销售方)承担,即在商品运抵乙公司并经乙公司验收合格前,商品的控制权仍在甲公司手里(承担存货风险),不应确认收入。甲公司应当在2X20年5月15日乙公司验收合格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题中是在2X19年收入确认的期间不对,所以可能违背会计分期的基本假设。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