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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对音响特别敏感,对声音很有悟性,对音乐充满灵性,对各种事物奇思妙想,思维跳跃,阅历丰富,情感满溢……
乐理是按照音乐音响的自然规律和物理学的原理基础上,制定的规则。既然是前人总结的经验,是人为的规则,就有束缚。
比如各种音乐的风格,其根本观念就是,你要按照这个风格要求的规则来,否则就是不正宗的,味道不对的。举几个例子,仅从和声调式角度来分析:
古典风格(以贝多芬为例)的特点:音乐创采用的是主调音乐形式,加强了旋律与和声的对应,建立起“主—下属—属—主”的功能和声进行。“通奏低音”被明确的乐器记谱取代。
摇滚风格(以Jimi Hendrix为例)的特点:三和弦为主体,使用附加音、挂留音增加色彩。使用和弦标记记谱。
爵士风格(以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美国大乐队为例)的特点:七和弦为最基本的和弦主体,大量使用引申音、趋接音。调式变化极为丰富,和弦与音阶统一为一体。
现代乐派(门类太纷繁无从代表)的风格:从有调性向泛调性、无调性发展,和声从打破3度叠置的4度和2度向微分音发展出各种音的组合,复调思维又有新的扩展至微复调,各种乐器的怪异的演奏手法层出不穷,这些最终都走向音响、音色创新与突破。约翰凯奇的偶然主义,以及看似机械重复的简约主义,勋伯格的序列、点描等等太多手法的产生达成以下的共识——一切有组织的声音形成的音响都可以看做音乐、一切将声音组织成的音响的行为都可以看做是作曲(做音乐)。
所有的这些都是需要创新和天赋的,传统上的乐理并不能给作曲家带来多少帮助和灵感。
一个现代编曲作品如果没有创新和灵性,那最多被认为是,嗯,很纯正。如果一个编曲人墨守成规、固步自封,没有创新,没有灵性,即使他乐理在扎实、精通,ta的编曲也不会太好。
如此说来,当音乐延伸到音响领域,乐理的外延如果是狭义的定义范畴,那么可能这不是必要的。
但是,我要说的是,要创造新的必须知道旧的,要突破必须知道阻碍你的藩篱是什么。所以,乐理还是要学的。
乐理是按照音乐音响的自然规律和物理学的原理基础上,制定的规则。既然是前人总结的经验,是人为的规则,就有束缚。
比如各种音乐的风格,其根本观念就是,你要按照这个风格要求的规则来,否则就是不正宗的,味道不对的。举几个例子,仅从和声调式角度来分析:
古典风格(以贝多芬为例)的特点:音乐创采用的是主调音乐形式,加强了旋律与和声的对应,建立起“主—下属—属—主”的功能和声进行。“通奏低音”被明确的乐器记谱取代。
摇滚风格(以Jimi Hendrix为例)的特点:三和弦为主体,使用附加音、挂留音增加色彩。使用和弦标记记谱。
爵士风格(以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美国大乐队为例)的特点:七和弦为最基本的和弦主体,大量使用引申音、趋接音。调式变化极为丰富,和弦与音阶统一为一体。
现代乐派(门类太纷繁无从代表)的风格:从有调性向泛调性、无调性发展,和声从打破3度叠置的4度和2度向微分音发展出各种音的组合,复调思维又有新的扩展至微复调,各种乐器的怪异的演奏手法层出不穷,这些最终都走向音响、音色创新与突破。约翰凯奇的偶然主义,以及看似机械重复的简约主义,勋伯格的序列、点描等等太多手法的产生达成以下的共识——一切有组织的声音形成的音响都可以看做音乐、一切将声音组织成的音响的行为都可以看做是作曲(做音乐)。
所有的这些都是需要创新和天赋的,传统上的乐理并不能给作曲家带来多少帮助和灵感。
一个现代编曲作品如果没有创新和灵性,那最多被认为是,嗯,很纯正。如果一个编曲人墨守成规、固步自封,没有创新,没有灵性,即使他乐理在扎实、精通,ta的编曲也不会太好。
如此说来,当音乐延伸到音响领域,乐理的外延如果是狭义的定义范畴,那么可能这不是必要的。
但是,我要说的是,要创造新的必须知道旧的,要突破必须知道阻碍你的藩篱是什么。所以,乐理还是要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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