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外地户籍来京人员可以申请《北京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
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申请《居住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居住时间证明、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连续就读证明)三项材料之一的。
通过“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提供网约申领居住证办理服务。也可通过“北京通”APP或“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进行办理。如日常不使用智能手机或不方便申领电子证照人员,可到居住证办理窗口申请。
经审核在8个工作日内核发电子居住证。
来京人员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北京通”APP,登陆后点击首页“全部电子卡证”,即可查看,展示电子居住证。
办理机构:所在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办理条件:来京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向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办理程序:
1)办理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将《居住证申领表》和办理材料提交给窗口受理人员。
2)窗口受理人员审核材料。
3)窗口受理人员核对人员信息和翻拍材料。
4)拍照。
5)窗口受理人员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发放给办理人。
6)相关委办局复审材料(非现场复审)。
7)制证中心制作居住证(非现场制作)。
8)办理人领取居住证。
所需材料:
一、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
二、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的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三、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b、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b、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期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期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c、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3、连续就读证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包含中小学学生卡);
b、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四、办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