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什么区别?
职业技能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有3点不同:
1、两者的级别不同:职业技能证书是一个证明你所从事的岗位应具备的技术能力资格的等级证书,换句话说就是在这个岗位上你所能达到的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和授机构来实施,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国家证书。
2、两者的定位不同:职业技能证书是企业每年进行技能鉴定工作时,通过对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操能力的考核给出的等级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凭证,是职业标准在社会劳动者身上的体现和定位。
3、两者分类不同: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劳动者,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后,即可获得《技术等级证书》;技师资格考核合格后,即可获得相应的《技师合格证书》或者《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这些证书是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上述证书由劳动部统一印制,由劳动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发,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发放。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注:职业技能证书又叫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规定制度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
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职业资格证书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用人单位对一个人求职、任职的的主要依据。如果在国外就业,也是对外劳务工作人员的证明。
一般来说,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证都可以证明劳动者可以从事某种职业。放映的是劳动者有可以运用特定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
大家也要注意
技能证or职业资格证也是有不同的
1、等级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技能证包含职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只是能证明劳动者可以从事某种职业而不能说明能力等级,而技能证一般是分一级、二级、三级证书的,是能力等级的划分,等级越高能力越高。
2、用途
从政策上来说,某种意义上技能证是比职业资格证更重要。
举个例子,如果小A想要在成都落户,又不能满足本科毕业,这个时候,技能人才证书就可以发挥它的作用了。只要你满足同一家公司社保两年加一本技能人才证书,落户妥妥的。如果你要是觉得这本证书仅仅只能用于落户,那么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 Too Young Too Simple。现如今去应聘面试,光有一个学历证书已经不够了,如果有一本或几本拿得出手的对口的职业技能证书,恭喜你,离心仪的公司、岗位也是八九不离十了。学历证书是证明你学习能力的证物,那技能证书就是证明你掌握专业技术的证物。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和授机构来实施。
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国家证书。它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凭证,是职业标准在社会劳动者身上的体现和定位。
2、国家职业技能证书
职业技能证书是一个证明你所从事的岗位应具备的技术能力资格的等级证书,换句话说就是在这个岗位上你所能达到的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在企业里每年都会进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过对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操能力的考核,给出等级证明——证书,企业会按照证书等级情况给与相应工资待遇。
一般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
但是职业资格证书更适用于公务员、国有单位员工评定职称、积分落户这方面的行政用途多的人才。
而职业技能证书比较实用于开店创业,工商检查,升职涨薪,面试跳槽,出国办理出国劳务手续最佳选择,因此在报考证书的时候需要好好斟酌一下。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两种,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国家机构设立,除特定机构以外,不得设立资格证书;
2019-12-30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于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证书,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