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给女方的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结婚前给女方的钱,如果说是作为彩礼给的话,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两个人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财产分割的。但是如果你想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的话,那是不行的。如果说两个人还没有正式的结婚,那么婚前的彩礼是可以要求退还的,但是如果两个人已经结婚的话,婚前的彩礼就只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然后根据情况进行划分,不能够要求退还。离婚是夫妻双方共同的选择,而共同财产是以两个人正式结婚领了结婚证的时候为准的,你所说的结婚前给女方的钱要看是什么样的钱,如果只是普通的零花钱的话,那是不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你们两个人当时还没有领结婚证,两个人不是夫妻关系,所以你给他的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你自愿的,并不是对方强迫的,所以这些钱只能算是零花钱,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说你所说的结婚前给女方的钱是你给女方结婚前的彩礼的话,那么彩礼其实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你们两人结婚后选择离婚了,彩礼是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的。而且在划分的时候还要看是否有过错,如果说是女方的过错的话,那么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多退还一些彩礼钱,在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的时候,男方可以分到更多的钱,反之就是女方分到更多的钱。所以总的说来结婚前如果你是给女方的零花钱的话,那么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你给的再多那也不算,如果说明确的作为彩礼给女方的话,那么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走向分离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如果存在着什么争议或者分歧的话,还是建议通过法律的形式由诉讼进行解决,这样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最为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