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是什么啊?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缠足”之风由北及南,随南宋时期的北人南迁而南下。
但宋朝时代“缠足”和留有照片证据的“三寸金莲”并不一样。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这是有出土文物可以佐证的。
蒙元朝廷对中原地区的女子“缠足”不提倡也不禁止。但民间审美倾向于女子纤细的脚型,这一观念到明朝产生了变态的“三寸金莲”。女子小脚要缩至三寸,呈弓形,裹成“红菱型”“新月型”。
“缠足”后的女子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每走一步,都会牵动腰髋部,因而腰髋部发达,影响了骨盆发育。畸形的足部骨骼勉强支撑起身体重量,长途步行也就不可能了,进入老年更是离不开拐杖。
旧时称妇女缠过的小脚。
出处
明·西湖渔隐主人《欢喜冤家》第九回:“只说那三寸金莲上那一双大红鞋,一看了便也要浑了。”
三寸有多长呢?10厘米,而10厘米,是一周岁孩子的脚长大小。也就是说,古时候女子要想有一双三寸金莲,就要想办法把自己的脚变成一周岁的孩子那么大。
关于妇女“缠足”的起源众说纷纭,有商周苏妲己说、隋炀帝时期吴月娘说、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说。但仅限于传说故事,没有任何证据。
苏东坡有《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做实了“缠足”兴起于北宋。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缠足”之风由北及南,随南宋时期的北人南迁而南下。
但宋朝时代“缠足”和留有照片证据的“三寸金莲”并不一样。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这是有出土文物可以佐证的。
蒙元朝廷对中原地区的女子“缠足”不提倡也不禁止。但民间审美倾向于女子纤细的脚型,这一观念到明朝产生了变态的“三寸金莲”。女子小脚要缩至三寸,呈弓形,裹成“红菱型”“新月型”。
“缠足”后的女子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每走一步,都会牵动腰髋部,因而腰髋部发达,影响了骨盆发育。畸形的足部骨骼勉强支撑起身体重量,长途步行也就不可能了,进入老年更是离不开拐杖。
清军入关前,皇太极就对汉族女子“缠足”极为反感,严禁满族女子效仿。
“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
孝庄皇太后也发布谕旨:
“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
顺治十七年(1660年)诏书,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民间对此诏书未予理会,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但对满族女子的禁令从未撤销。如果康熙以“留发不留头”的决心贯彻皇太极和顺治的政策,这一害人的变态审美,300年前就绝迹了。
有一种说法认为,太平天国主张女子放足,体现了太平天国的政治优于满清,这纯属误导。
满族的女子不“缠足”,但根据普遍的审美标准认为,大脚绝对不是漂亮的。于是发明了高底鞋,将脚藏在衣裙里。另外还有“寸底鞋”。
鞋底中间高出数寸,中微细,下端作方形的是高底鞋。高寸许,前后微缺的是寸底鞋。
三寸金莲从正面看,是一个变形的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
从正面看脚底,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